不避讓救護車“首罰”具有導向意義
2014-07-16 10:07:39?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林雯晶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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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輛享有道路通行優先權,在執行任務時,其他車輛應依法避讓。然而,各地時有曝光救護車被堵在路上,導致病人無法得到及時搶救的悲劇。14日下午,鎮江交警部門現場開出了“不按規定避讓救護車”的首張罰單,當事司機被處罰200元記3分。(7月15日《揚子晚報》) 社會車輛不避讓救護車等特種車輛,屬于全國范圍內的普遍性問題,而由此引發的悲劇也不在少數。而造成社會車輛阻礙救護車通行的原因也有很多,比如司機生命意識欠缺下導致的避讓意識欠缺;比如道路規劃不夠合理,有人想讓道卻無處可讓;比如城市交通擁堵嚴重等等。 這其中最主要,最關鍵的一個因素,就是司機避讓意識的缺乏。而司機之所以缺乏避讓意識,除了和生命安全意識不夠有關之外,還和以往交警部門對不避讓救護車這種違法行為的宣傳和處罰力度不夠有著密切的關系。如今江蘇鎮江交警對不避讓救護車的行為開出了當地首張罰單,以后社會車輛再遇到這種情況,就應該好好掂量一下自己的行為了。 救護車、消防車等特種車輛享有道路優先通行權,這是國家的法律規定,是法律賦予其的“交通特權”。但是長期以來,我們仍舊處于有法不依的狀態,已經頒布的法律成了擺設。在這種情況下,自然沒人把不避讓救護車真正當回事。但是隨著城鎮化進城的發展,尤其是隨著城市人口和機動車輛的爆發式增長,這一問題已經顯得越來越突出,越來越嚴重,再不予以規范和整治,將引起更多的矛盾。 當然了,對不避讓救護車的行為進行罰款,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我們更希望通過這樣的罰款,在全社會都產生一種引導和教育的作用,讓大家認識到避讓救護車的重要性,培養社會成員的避讓意識,讓避讓救護車,為生命讓道成為全體社會成員的一種下意識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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