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發《高等學校體育工作基本標準》,其中規定,學生的測試成績列入學生檔案,作為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這意味著,如果體育不達標,學生將無法得到獎學金等獎勵。學生體育測試成績達不到50分者按結業處理,即拿不到畢業證和學位證。 大學生的堪憂體質,為人詬病久矣。教育部對癥下藥,以《高等學校體育工作基本標準》為切口,意圖大幅提升身體素質的評測權重。當然,對此思路公眾并不陌生。所謂“體育不達標,拿不到畢業證”的強硬措辭,所奉行的仍是以分數杠桿,倒逼學生加強鍛煉的庸常邏輯。固然初衷良善,卻也不免粗暴簡單。 只是,天知道大學里“不掛科”有多簡單。在很多高校,文化專業課程尚且教學“水淋淋”,考試走過場。又怎能指望體育測試能獨善其身、嚴格較真? 但即便如此,觀察者還是忍不住質疑,此一規定本身的機械與漏洞。比如有人擔憂,“運動細胞先天稀缺者,難道只能忍受悲慘結業的命運嗎”;亦有人指出,大學旨在培養人才而非“完人”,學有所長便好又何必強求“德智體美”兼有? 很多時候,教育部門總是指令太多、投入太少。一方面,為大學設定種種培養目標,幾乎無所不包;另一方面,卻鮮有“支撐目標實現”的耐心、技巧和資源,乃至“理想”從來不能照進現實。提高大學生體質,絕非增加體育課、拉升考試難度那么簡單。更為關鍵的問題在于,如何賦予學生們足夠的運動時間和空間?如何在校園內建構“崇尚健體”的文化空氣? 如今的困境是,教育者往往將體育理解為純粹工具性的,認為其服務于學生增強體質的需要。而實際上,運動本身就是生活的目的之一,我們所要做的是減輕附著于“運動”之上的功利價值觀,繼而學會享受運動項目所帶來的樂趣和歡娛。具體到操作中,讓學生更積極投身運動中,注定要有賴于門類眾多的校園社團,有賴于層次豐富校園活動,一言以蔽之,其有賴于大學生們的自我動員和自我組織。 將體育理解為強身健體的工具本就無趣,將“鍛煉”矮化為應付考試的手段更是無理。說到底,推動大學生體健運動,最首要還是以更酷、更時尚、更有效率的方式,重建運動本身的魅力。 □ 然玉(四川 媒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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