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有網友發微博稱,當日一部閩K03889的黑色皇冠車直接駛入福建省婦幼保健院一樓門診大廳。有網友質疑,該車“搞特權”,而且在周末公車私用。醫院方面則表示,一般情況下,門診大廳不允許私家車進入,不存在任何特權情況。但由于門診大廳往里是急診科,“如果遇到緊急情況,也會采用機動的處理,這也是出于人性化考慮。”(7月7日《南方都市報》) 如果這輛公車并非送急診患者,那確實有“搞特權”、公車私用之嫌;但如果確實是有送急診患者的需要,那么在筆者看來,這樣的公車私用,也并非要不得。 首先,生命本來就是最重要的東西。許多事情,如果涉及到救命,都應該可以有例外。公車也是如此。試想,如果現在我們身邊有一位患者病情緊急,急需送診,而當時只有一輛公車,在這種情況下難道還要會為了避公車私用之嫌,拒絕用公車送診患者,而改叫救護車或是打出租車嗎?挽救垂危的生命需要分秒必爭,為了避嫌而繞開最佳方案,未免有點迂腐。因此,如果確實有送急診患者的需要,這樣的公車私用并非要不得。 實際上,公車本來就可以這樣被“私用”。試想,如果一輛警車在巡邏時發現有車禍發生,傷者正躺在路上急需送院,那么,處理完分內之事后,這輛警車當然要緊急把傷者送往醫院。那這種時候難道也算是公車私用嗎?再進一步說,高考期間如果有考生忘記帶準考證而要緊急往返,需要警車開路,這種情況恐怕“私”的程度難道也不可以嗎?顯然不是。這樣的“公車私用”,都是在以公共服務的名義維護公眾權益,其根本目的還是在于保障納稅人的正當權利,因此,并非要不得。 這幾年來,公車私用的情況確實比較泛濫,甚至有“警車接送小孩”、“救護車參加婚禮”等等的丑聞。誠然,因個人私事而使用公車是占用公眾財產、資源以利自家的行為,應該加以譴責和制止,但有些“私用”卻是出于人道主義或是人性化的需求,并非要不得。公眾在這個問題上,神經不應該太過敏感,而應該理智地看待這個問題。 公車,當“私用”時就該私用! |
相關閱讀:
- [ 07-07]警車“見死不救”別止于解聘駕駛員
- [ 03-20]“不刪別想走”:誰允許公職人員匪氣沖天?
- [ 02-25]“警車送藥”受處并非矯枉過正
- [ 11-27]城管杠上警車,呼喚更多“君子之交”
- [ 07-03]警車成為公車監管的盲區?
- [ 06-24]追警車抓拍也是一種社會監督
- [ 03-15]這樣的警車開道可以有
- [ 03-12]警車“招手停”應該普及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