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7月起放寬低收入者公積金提取,其允許月收入低于1900元者可直接提取。全國多地放寬公積金提取,再引發對修改住房公積金條例的討論。公積金制度已經走過了20多年路程。最近幾年,因其繳存覆蓋面、提取門檻等問題,民眾要求修改完善的呼聲越來越高。事實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下稱《條例》)修訂已歷時數年,至今仍未完成草案稿。專家透露,目前住建部正研究公積金改革,“相關條例修改緩慢源于利益博弈。”(6月18日《新京報》) 一邊廂是全國各地在公積金政策方面的逐步放寬,一邊廂是公積金條例修訂的多次爽約,它們映襯出的,只能是改革本身的過于蹣跚。近年來,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越來越被坊間詬病。雖然公積金設立的初衷,是集職工之力去解決市場化進程中的住房困難問題,但在現實中此種功能不同程度地被扭曲,因為公積金提取與使用的門檻過高,許多住房困難群體既難以提取到公積金,也難以通過該途徑來貸款購房;與此同時,由于公積金管理與使用的不透明,它又不免異化為某些隱形的福利。關乎此,媒體不時爆出的“天價公積金”就是佐證。 “沉睡”的公積金不正當,公積金異化為特定人群的福利更是一種恥辱,那么經由頂層式的修訂,來還原公積金制度本身的保障性和使用效率,就愈加具有必要性。為什么《條例》修訂稿遲遲難以出臺?專家的解釋是源于利益博弈,專家們自有理由。一方面,許多公務員是公積金制度的受益者,有著高公積金的他們自然會反對改革;另一方面,公積金條例修改的難度在于部門利益,很多機構愿意把這筆錢留在賬上,獲取不菲的銀行利息。我們承認如此說辭的不無道理,但利益博弈其實遠非公積金條例修改難的最大緣由。 對于《條例》的修訂,“利益博弈”真是難以繞過的巨大障礙嗎?如此歸因不免顯得太含糊與空泛。如我們所見,這是一個權利意識蓬勃發展的年代,亦是一個改革正在進入深水區的年代,由此出現不同改革中的“利益博弈”現象,實在是件太正常不過的事情。換句話說,利益博弈并不可怕,相反有些時候不可或缺,因為它更有助于將不同的利益相關者置于博弈平臺,在角力中形成更公平與能廣泛接受的社會規則。對于糾結了社會利益與訴求的公積金管理制度,同樣亦如是。一句“利益博弈”結論,遠未觸及到公積金改革難的關鍵。 “利益博弈”絕不是改革蹣跚的借口。在我看來,較之公積金改革的進展緩慢,更應該問的其實是,條例修訂難產究竟是誰的“利益博弈”?毫無疑問,觀察此前的《條例》的修訂,它又陷入了一種“部門會談”的誤區。這亦是公眾并不陌生的單向度改革:改革在進行,但依舊局限在職能部門和政府機構之間,民意被虛置,民意代表更難以介入修訂議程。由“少數人”來推動的公積金制度改革,必會遭遇到看似“無窮”的壓力,因為缺少來自民間的意見與建議,最合適的修訂方案自然就難于短期給出,那么數度爽約只能是必然。 《條例》的修訂速度需要加快,否則它只會被各地自行的公積金制度改革遠遠拋于身后,愈加顯現出本身的不合時宜。對于條例修訂,眼下最重要的,依舊在于努力讓其成為一場公開的博弈。有公開和公眾參與,公共政策的改革才能走上快車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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