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人人都理直氣壯地做社會規則的監督者,集腋成裘,整個社會就有規有矩,“潛規則”就少了空間。】 彭博社前腳剛發表《中國為何缺少見義勇為者》質疑文章,媒體后腳就爆出江西宜春高三考生柳艷兵與持刀歹徒搏斗的英勇事跡,成為這兩天坊間的熱點。 柳艷兵的事跡讓筆者想起常駐歐洲時的一些人和事。記得那是一個深冬的晚上,住在歐盟總部附近的筆者忽然聽到樓下街道上傳來高聲爭吵,探頭一看,分明是一個外來移民模樣的小伙子在持刀威脅另一位男青年。這時,一對白發夫婦恰好經過,只見那位女士高聲叫喊:“放下你的刀,告訴你,我要喊警察了!”三言兩語之下,那位持刀青年悻悻而去。 深夜、行人稀少,見到持刀違法行為不是躲而避之,亦不是偷偷報警,反而不顧年齡、力量差距緊急介入,這位女士的冷靜與膽量讓筆者欽佩。在此背后,筆者想到,這位女士的所作所為體現了比利時人的某種共同傾向——對“犯規者”說不,但不一定要空手奪刀。 果然,在歐洲生活久了,就會發現一些人對社會規則的“執著”。沒有排隊,人們會提醒;開車違規,后來者會鳴笛、晃燈警告;公共場合說話聲音大了,人們會“噓”一聲。 拿我們樓的管理員老太太來說,除了勤勤懇懇把樓道打掃得干干凈凈外,對我們一些不規范的行為也直言不諱地指出,甚至苛責,比如責怪垃圾沒有分類擺放好、車子沒有停到位。一次,當時只有6、7歲的女兒調皮地一個人坐電梯下樓,被老太太發現了,她竟然叫嚷著找上門來,把我們“教育”了一通:“小孩子上下電梯必須有大人陪同。” 在歐洲生活久了,無論是在比利時還是德國,好心的當地朋友會提醒說,這兒人都是“告密者”,小心犯規被人告發了。從小到大,“告密者”在我們眼里似乎不是個好詞,但在比利時和德國人眼里,人人都是規矩的監督執行者,必要時會給警署打電話。 筆者的一位同事就曾中招。一天他開車出地下車庫時,與鄰居車輛發生輕微擦碰,由于問題不大就友好協商揮手告別。幾天后,同事接到警署傳票,要求到警署報到說明情況。當同事心里直打鼓地趕到警察局,發現是有人看到了擦碰這一幕,報告給警察局。無奈之下,同事把當天前因后果告訴了警察才脫身,警察說要再與鄰居核實云云。 被人“告密”固然不爽,但仔細想想,若是人人都理直氣壯地做社會規則的監督者,集腋成裘,整個社會不就有規有矩,少了“潛規則”的空間了么?這樣一來,任何一個試圖違法、違規、違背道德的人都會感到,有千萬雙眼睛在緊盯,還是老實一點吧。正因為如此,許多在國內亂開車亂停車的,往往到了歐洲會守規矩,許多在國內不排隊、亂吐痰、放肆亂來的,到了歐洲忽然變“紳士”…… 從媒體報道看,國內時不時會涌現類似柳艷兵這樣的見義勇為者,但大多數民眾對違規者的漠然亦是公認。試問,當你看到鄰居把車子套牌,你會報告警察嗎? 在中國這個復雜轉型的社會里,用一些極端的實例匆忙得出結論似乎有失偏頗。然在一個文明、發達的社會里,不一定人人都要“見義勇為”,但人人都應是社會正義的維護者、社會規則的踐行者與監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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