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市場元素的融入,“校園經濟”已從初期兜售IP卡、開設“地攤超市”,發展到電商、服務領域“升級版”,已然涵蓋“學吃住行游購”的各個環節,無不彰顯出“資源完美配置”的市場魅力。 然而,偏好逐利的市場經濟并非只生產“正能量”。校園“宅經濟”蓬勃發展,在讓勤快人賺到錢的同時,也令“宅一族”惰性倍增。殊不知,大學時代是學子們的“品格鍛造期”。倘若四體不勤、貪圖安逸,如斯宅過四年光陰,不僅將讓青年學生的身體素質每況愈下,真成“手無縛雞之力”的“秀才”,也勢必消解吃苦上進的稟賦銳氣,澆灌出享樂主義和自閉心理的人生毒果。如此看來,“宅經濟”豈非教育之大敵? 藉此,校方明察秋毫而發“禁宅令”,其樹人之意可謂用心良苦。不過,頗似“一刀切”式的禁宅令,從理法、操作乃至效果上,恐將事與愿違,甚至會誤傷到“積極面”。 其一,“禁宅令”闖入了“法無禁止”的自由地帶,但須知外賣服務并非違法勾當,且校園創業應屬勤工儉學和創業者的合法權利,靠“治人”難免會因自由受限而引發摩擦。其二,學生的體質并非與叫外賣成必然因果,乃是與學校戶外體育運動的號召力有關;而學生“舌尖朝外”似乎多應考慮食堂飯菜品味問題,而不是阻斷其自由選擇口味的方式。 同時,校方對“宅現象”未必經過縝密研判。或有以偏概全的一面,如天氣炎熱、食堂較遠影響午休等因素,或被他們選擇性地忽視。須知,40%的學生叫外賣絕非“少數派”,那么,其“廣泛共識”值得校方慎重對待。 因此,欲引導學生“去宅化”,校方還須先“去行政化”。須知宅生活引發連鎖效應,根在“宅”而非外賣。故對“宅一族”叫外賣現象,校方尤須杜絕形而上的片面視角和非禁即限的行政思維,謹慎喊停。相反,應從制度理性和人本思維出發,以校生互動為基礎,摸清“宅思維”,宣教“宅危害”,進而以“走下網絡、走出宿舍、走向操場”主題戶外活動為載體,潤化“宅習慣”,戒掉“宅依賴”,幫助學生培養良好起居習慣和生活情趣。當然,若能改善食堂伙食、提高性價比,進而吸引學生的舌尖,恐怕比“禁宅令”更具療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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