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終于有電了,比中了大獎還高興。”今年54歲的陳運弟是萬寧市興隆華僑農場的下崗職工,家住該農場原五管區37隊。20多年前,因為他家附近要上馬一個名為“海日麗興隆度假村”的項目(后因泡沫經濟成為爛尾工程被拆除),他和家人被要求搬至他處,因為認為新的安置點房屋太小及賠償問題沒有得到解決,他拒絕搬遷,后來便被斷了水電,這一斷就是23年。(5月18日人民網) 據了解,陳運弟當年之所以拒遷,一是賠償問題,二是分給的安置房太小。本來,開發商應該和拆遷戶坐下來好好協商,不能置公民的利益于不顧,可開發商卻如同“老虎”,一言不合,就斷電斷水了之。更讓公眾無法接受的是,在長達23年的“抗爭”之中,相關部門互相推諉,供電部門竟然回答,他們也不知道誰斷的電,荒唐至極。既沒有人承認是誰斷的電,也沒有部門來解決這一問題。就這樣拖了23年。毫無疑問,23年的斷水斷電,絕不是偶然的,最大的可能性是開發商在施加壓力,而相關部門卻是當了“幫兇”。 一戶人家,長達23年無法享受燈光,尊嚴何在?23年,為何當地職能部門能夠長時間保持沉默,能夠長時間對公民的訴求不理不睬,這是怎么樣的敷衍! 斷電斷水23年,這一筆充滿淚水的賬,再也不能成為糊涂賬了。這需要上級部門介入調查,給陳運弟一家一個交代,更給公眾一個交代。其一,1991年上半年的一天,突然來了一幫人,將通往陳運弟家的電線剪斷,電線桿也被挖倒運走。這幫人是誰指使的?其二,究竟有多少人充當了開發商的“幫兇”,而當地供電部門為何不管這事?應該揪出相關責任人,讓其付出代價;其三,現在的打人事件和斷水斷電23年有無關系? 斷電斷水23年,是一部“釘子戶”的辛酸史,就看如何揭開面紗,進而一個都不能少的加以懲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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