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廣播網消息,近日,據曾以景德鎮公安局辦公室副主任的身份兼任景安駕校校長的黃某及其女兒反映,江西省景德鎮市公安局從2007年開始,陸續使用了當地景安駕校賬上的4700多萬元資金。這些款項,大多數是以報銷水電費、汽油費、購買車輛等名義支出的,甚至還有以住房公積金名義轉走的現金。記者就上述問題正式采訪景德鎮市公安局,暫未獲回復。(5月7日 人民網) 公安局作為國家重要的執法機關,理應與經營性的企業劃清界限,而且據2004年5月1日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法》規定,公安局也不能與駕校有任何“裙帶關系”,然而,現實卻告訴我們,“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還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 從黃某向記者提供的2007年至2013年的賬簿顯示,在五年半的時間里,景德鎮市公安局經景安駕校拿走的錢款,多達4700萬。短短五年時間,一個公安局就從駕校拿走4700萬元,如此大一筆數字,如果真的相互之間沒有關系,那不是這間駕校太傻,就是這個公安局太霸道。 而駕校當然不傻,不然也賺不了那么多錢,拿不出這么多錢給公安局,而公安局,恐怕也不是霸道那么簡單,據2013年3月26號,景德鎮市公安局向市檢察院出具了一份情況說明,其中寫道:“目前該駕校的資產,均屬我局所有。” 也就是說,雖然明面上駕校已經與公安局脫離關系,但實際上,這層關系依然藕斷絲連,不得不佩服公安局的領導們,能想出這么妙的“金蟬脫殼”+“明修棧道暗度陳倉”之計,著實給廣大網友們上了一課。 而令人疑惑的,其實還不止他們之間“剪不斷理還亂”的關系,更在于身為執法者本身的公安局,為啥能知法犯法并且知法犯法呢?要知道,公然視《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法》于不顧,就是違法;從駕校拿走4700萬更是嚴重違紀違規;那么他們是哪里來的這么大的膽子呢? 再者說了,他們之間這類似于潛規則的關系為啥能夠持續數年之久,這其中有哪些關聯,又都做了些什么上不了臺面的事情?監管者又何在?恐怕都還需要等待有關部門的認真查處,只是希望真相出來的這一天不要太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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