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哭窮”被吐槽背后的制度意義 謝文鴻(網名 天涯過客) 《現代金報》3月8日刊文稱,公務員“哭窮”為何同情少吐槽多:拿工資不作為。該文指出,“中央八項規定的出臺和反‘四風’的開展,讓社會風氣煥然一新。隨之而來是部分公務員‘叫苦不迭’,認為自己工資太低,曬起了工資條。然而,同情聲甚少,‘吐槽’頗多。這種現象也成為2014年全國兩會代表委員熱議的話題?!? 3月9日,以“公務員工資”為關鍵詞在百度進行搜索,竟有相關結果1900余萬個,由此可見社會關注層面之廣泛和關注度之高。對顯示網頁稍加瀏覽,便可發現一方面是公務員能漲工資,另一方面是反對漲工資,呼聲此消彼長。而在筆者看來,公務員“哭窮”背后的制度意義更值得關注,這從另一個側面反映了群眾關注公權意識的增加,社會開放度、包容度的擴大,這是社會進步的明顯標志。 作為社會一個特定群體的公務員,在社會主義社會里,其肩負著的社會角色應定位為社會公仆,這不但是與是當下廣大對政府“服務型政府”角色期望相一致,而且也與公務員本身工作對象、范圍相一致。在這一點上,應該說目前已經形成了共識。 依照自己為社會所作出的貢獻,按勞獲取相應報酬,本為市場經濟的基本準則。但由于公務員隊伍工作過程與考核結果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是由其自身在組織進行,有些類似又當球員又當裁判,讓更大范圍內的觀眾置身事外,長此積累,便讓涉及公務員加薪之類的事情成為激發觀眾爆發不滿情緒的宣泄通道。 因此,以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為重點,促進經濟社會高效持續發展作為公務員的基本職責,以保障與增進社會公作為公務員的道德職責,從制度上對公務員的工作能力、績效、應獲取報酬進行規范,加強與公眾進行交流平臺與通道的建設,其作用不言而喻。 公務員哭不哭窮,不能由其自身來進行判斷,應該通過一系列的制度設計來加以確定。正如羅爾斯在《正義論》中所坦言,讓最后一個分粥的人來給自己分粥,就基本能保證前面分配的公平性,因為他必須要保證自己的碗在最后分配中有粥。所以制度設計應該由多方參與,尤其是等待分粥的一方必須廣泛參與才行! 公務員加不加薪,不能由一時的社會輿論左右,應該客觀審視近年來經濟發展水平與公務員隊伍收入水平相匹配性。不可否認,現在的公務員隊伍中的確存在一部分人擁有一定甚至相當的灰色收入,但事實上更多基層公務員也僅僅是從事程序性,而不掌握資源分配權力,其獲取灰色收入渠道有限甚至為零。所以,不能也沒必要去一味指責公務員不作為,因為那畢竟是少數,而且應該是極少數。從制度上去規范其工作要求,這才是最重要的。 公務員到底應該取得何等層級的薪資收入,社會早有定位,這里無須累述。但公務員群體到底應該取得多少收入,其收入是否與其業績相當,其收入是否與公眾接受度相適應,是否與其支出相一致,這些都是制度應該明確的地方。 所有的討論,其目的都是進一步為制度建設獻言,就如公務員自身的吐槽“哭窮”,其本意也是為這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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