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網友爆料稱,廣安華鎣市一名70 歲左右的賣菜婆婆,被在附近執勤的城管強行將其秤桿扔進河里。此事隨后引起眾多網友熱議,更有網友調侃說:“以后千萬不要再賣菜了,指不定城管大人不高興把你扔河里?!保?月12日,網易網) 城管是城市的管理者。商販是為養家糊口的拋投露臉的市井小民。近幾年,兩者之間的關系,越來越剪不斷,理還亂。從各地的沖突事件,到對城管制度的設計討論看來,城管的角色似乎與商販有著天然的對立。他們兩類人身份不同,立場不同。從執法方式和處事能力來說,這些年來,城管并沒有取得實質性的進步。小販們也只是在形式上給予他們“支持”,不可能放棄營生的機會。 權利塑造的城管讓小販心生畏懼,迫使他們不得不打“游擊戰”,互斥的雙方對彼此“恨之入骨”。而在公眾眼中,小販多是弱勢群體,他們的境遇值得同情。如果他們之間真是勢不兩立,公眾不建議他們刀拳相向。實際上,法治社會的法理應有助于化解或是避免矛盾沖突,而不是針尖對麥芒。 然而,哪個國家沒有商販呢?哪個國家沒有“城管”呢?哪個國家希望城市管理者與商販勢不兩立呢?我們從商販的叫賣聲中感受到其生活的辛酸。相對于他們,城管的“富?!睙o可厚非。當他們與低收入群體的形成尖銳對立時,恰恰暴露了其職能和心態的嚴重扭曲。 那么,我們到底需要什么樣的城管?要他們營造城市表面的絢麗?還是要與他們攜手營造富足的社會,諧的氛圍?貧富差距已難根除,但給弱勢群體創造出更大的生存空間,豈不好些?因此,筆者認為,我們有必要從城管隊伍的建設制度入手,重新扶植社會價值。 事情發生后,華鎣市城市管理局第一時間暫停了3名涉事人員的工作,同時表示將引以為戒,進一步加強隊伍管理,切實提高城管文明執法水平。但愿他們能擺正自己的位置,明確自己的職責。其身正,不令則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希望對這起事件的處理,不是對公眾的應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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