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穩與維權的關系非常緊密,任何時候都不能割裂。把維權的功課做好了,功夫下足了,維穩的工作可能不需要做,穩定就不請自來。 “維權是維穩的基礎,維穩的實質是維權”,這一界定鮮明的論斷,出自習近平總書記月初中央政法工作會議講話。但首次公開則見報于孟建柱的學習講話長文。此前的公開表述只是“要處理好維穩和維權的關系,要把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解決好……” 至此,中央關于維穩與維權關系的精準表述,就完整地呈現給了公眾。這樣的表述,傳遞出一個信息,即告誡各級干部,維穩與維權的關系非常緊密,任何時候都不能割裂。放諸現實,前些年,一些地方之所以出現這樣那樣的群體性事件,一些社會矛盾問題之所以多發,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有的地方干部并未準確把握二者的關系,割裂之,甚至只視維穩一端,無視維權存在。 任何事物發展的規律就是這樣。如果不重視維權,如果不以維權為前提和基礎,想要維穩,幾乎不可能。當百姓的權益得不到保障,心頭之火就不可能消解,就總會尋求一定的渠道爆發。當沒有正當合法的渠道釋放,這些火氣往往會通過極端方式釋放。 然而,總是有些干部理不清這個關系。總是單純從維穩角度思考問題,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為了維穩。為了維穩不惜花重金,不惜投入大量時間和精力,以求得表面寧靜。面對進京上訪群眾,不是去解決問題,只求把人接回去了事。面對群眾聚集以表達利益訴求,不是去傾聽心聲,而是動用警力粗暴維持秩序。面對“人民內部矛盾”,信奉人民幣解決,簡單地以為花錢就能買平安。凡此種種單純出于維穩目的的做法,實質都是把維權棄置一邊,問題依舊積壓在那里,甚至發酵。 當然還要看到,擺正了維穩與維權的關系,懂得了要把維權置于維穩之前、之先、之上,就萬事大吉了么?我們又豈能如此簡單地理解維權? 所謂維權,實質就是群眾工作,群眾路線,群眾利益。沒有堅持這個根本性的東西,群眾的權益沒有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群眾就會去表達利益訴求。等到問題發生了,再去維護他們的權益,畢竟晚了一步。我們說把問題和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說到底,就是以人民利益和權益為念,做到了,社會就不會產生不和諧因素。因此,不管是爆發的群體性事件,還是個體群眾非正當途徑表達利益訴求,抑或是通過合法渠道表達意愿,都應當著眼于維護好他們的正當權益,給他們一個公道的說法。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消除矛盾問題之根。 在相當意義上說,把維權的功課做好了,功夫下足了,維穩的工作可能不需要做,穩定就不請自來。其間的道理,值得各級干部深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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