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追討5000元欠薪,民工老李沖到包工頭家縱火。日前,討薪民工老李因涉嫌觸犯放火罪被翔安檢察院起訴。(1月8日《海峽導報》) 民工老李涉嫌觸犯放火罪,應接受懲罰。可是他為啥要沖到包工頭家縱火?因為他討要工錢一直要不到。 依法懲處民工老李無可非議,可導致老李縱火的始作俑者,欠薪包工頭是不是也應受到懲罰?如果因討薪發生的各種悲劇或鬧劇中,我們付出的社會成本哪怕有一部分必須由欠薪者支付,而惡意欠薪者都能受到法律懲罰,那現實中“民工老李”的悲劇一定會少之又少。年關將近,愿欠薪的悲劇少一些,愿每一個民工都能拿到辛苦工錢,開心回家過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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