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顏先生稱,15日,居委會和公益組織來小區,發動人們捐獻衣物,說要送往貧困山區??扇藗兙璜I的衣物,竟被放在小區露天的中庭里,淋了一個晚上和一個早上的雨,太讓人寒心?。?2-16《海峽導報》) 小區居民寒心是必然的。但事情若僅限于此,顯然于愛心無補,于公益無益,弄不好,還會對慈善事業的發展產生“負作用”。 筆者之見,“愛心衣物”被淋,還需愛來“烘烤”。 應該說,此事件中,無論是公益活動的組織方,還是積極響應號召的市民,還是第一時間給以報道的媒體,都對公益別有所好,即便活動遭遇“意外”,也是初衷不改。此情形下,正確對待“愛心衣物”被淋,就很有必要。 一是組織方要有“律己”之心。雖說“點”多“衣物”多,及“新手”操作,最終致“事出有因”,但公益活動的特殊性,要求其工作上要“零失誤”,對待過失要“零容忍”。不然,淋的是所捐衣服,傷的是市民愛心,影響到的是慈善事業。對此,不但此次公益的組織方要認真自查,做為其它公益組織、慈善機構,也應特別上心。 二是人們要有“寬容”之心。不可否認,面對愛心衣物被淋,不少居民“很寒心”。此之心“寒”與“涼”,除“折磨”自己外,并不能換得待助者的溫暖。何況,此之疏忽,是當事方無心之失,非有意而為。如此之下,在關心關注公益事業的前提下,對其給予諒解與寬容,讓愛心衣物的被淋,成為人們展現“理性慈善”,詮釋“健康公益”的機會,當是最佳選擇。 三是媒體應有“公益”之心。面對新聞事件,給以及時、客觀、準確的報道,是媒體最基本的職責。但若僅滿足于此,顯然還很不夠。本著一顆公益之心,憑著滿腔責任意識,去洞悉事件背后的社情民意,去挖掘新聞中蘊含的正能量,當是媒體追求的目標。顯然,面對公益活動中的類似“疏忽”,媒體在進行報道、解讀、與詮釋時,還有不少功課去做。 總之,“愛心衣物”被淋,還需愛來“烘烤”。唯此,公益活動才不會因此被拖累,慈善事業才可得以健康發展,我們這個社會才更顯溫馨和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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