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家衛生計生委新聞發言人姚宏文公布了國家衛計委等部門聯合制定的合理用藥十大核心信息。其中一條“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的原則”引起熱議。 過去,“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這種信息只專供給醫生,怎樣用藥是醫生事。現在,同樣的信息向全社會發布,用藥規范變成了人人參與的社會事。 有了用藥原則的信息指導,意味著普通人有了更多參與評價和監督的機會。未來,在就醫過程中,醫生們很可能會因此聽到一些新的聲音:“輸液?難道不能肌注嗎?”那種“我決定你聽話”的醫療模式將逐漸被顛覆。患者知道得更多,醫生的處方用藥必將受到制約,再也不能像從前一樣隨心所欲。為什么要采取一種用藥途徑?醫生必須拿出更客觀可靠的臨床證據來說服患者。 患者得到了權威信息指導,也有利于增強規范用藥的意識,減少濫用藥物的行為。過去,有很多人誤以為,輸液才是最快最好的治療措施,口服藥物等于緩慢和怠慢,生病必須吃藥才是對的。所以一患病,就去找醫生主動要求開輸液治療,或者是大包圍和超劑量的吃藥。同一個疾病,你去找不同的醫生就醫,有人說輸液,有人說不需要。你該聽誰的?現在,有了這種權威的信息指導,至少幫助病人做出更高質量的判斷,享有了更多的選擇權。 如果指導一種普遍行為的信息壟斷掌握在少數人手上,公眾對此一無所知,它會產生一種絕對的不受監督的權力。一旦權力產生腐敗,那么這種“不透明”可能會導致尋租和腐敗,帶來濫用和亂作為,讓社會人人受害。在用藥途徑上,我國成為濫用靜脈輸液最嚴重的國家地區之一,正是根源于此。 在這樣的用藥行為上,把醫生事變成社會事,通過信息透明,讓眾人也參與到醫療決策上來,有助于用藥規范這種結果的產生。從經驗和常識上來判斷,好的制度設計本來就應該如此:用好的規則來把人管好,有效地制約權力,避免最糟糕的結果。從這個角度而言,對醫生看似帶來限制和阻力,但實際上卻是一種保護。患者知道更多可靠和權威的信息,能夠給醫生減負,能夠更好地理解醫生的治療措施。 但是,這種用藥原則只是一種提醒。在具體的用藥原則上,仍然必須尊重醫生的專業意見。畢竟,普遍的原則只適合一般的情形。在某些特殊病人和特殊病情上,疾病變化很快,用藥也會出現顛覆性的變化。如果不配合執行醫生的治療意見,可能會帶來某些難于預料的風險和壞結果。 在處方用藥上如何做到規范用藥?醫生是主力軍,只是不意味著眾人因此失去了懷疑和監督的權利。國家用藥原則的頒布,很好地提醒了這一點,值得肯定。只有全社會參與到反抗濫用藥物上來,才能形成更大的合力,得到我們想要的結果和好處——用對的方式用藥和用對藥。 吳帥(廣東 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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