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重慶女孩摔嬰事件持續發酵,牽動著眾人的神經。1 1月25日,10歲女孩李某,在電梯內對1歲多的男嬰原原實施粗暴毆打,并疑似致男嬰從25樓陽臺墜落,身受重傷。 都說孩子是天使,可一名本該天真無邪的女孩,為什么會對一名素不相識的小嬰兒拳腳相向?“這女孩天生就是個小惡魔,將來長大了也是危害社會”“女孩一家人都不是好東西”……一時間,網友的各種猜測和謾罵撲面而來。 誠然,女孩所表現出的與年齡不相符的殘忍與冷漠,令人震驚、憤慨,也叫人匪夷所思。不過,目前案情疑點眾多,真相還有待警方進一步查明,如何判決也應由法院決定。更何況,李某雖然做錯了事,畢竟還是個未成年人,應該受到保護和寬容,任何謾罵恐嚇甚至窺探隱私都是不妥當的。當下我們更應反思的是,悲劇發生的根源是什么,誰該對此負責。 傳聞未必盡數可信,但有一點可以明確:女孩的怪異行為并非毫無端倪。據她的同學和班主任說,李某確實向同學表達過“摔嬰兒”的想法,也有過“親蝸牛”并把蝸牛捏碎的舉動。多名鄰居也稱,小女孩對比自己小的孩子很有興趣,同乘電梯,她會一直捏小孩的臉,直到把對方捏哭。如果確有此事,家長和老師為什么沒有及時對其進行干預呢?而女孩父親的解釋是,傷害男童只是她表達感情的方式,因為“女兒說男孩跟她做鬼臉,不友好”。以傷害他人的方式來表達友好和喜愛,這名父親沒覺得孩子的行為不正常?他還說,自己和妻子日常打罵女兒,對其性格多少有影響。雖然這是否直接導致女孩施暴,還不能貿然下定論,但至少可以肯定,他的教育方式不當。加上事后女孩父親光辯解不道歉的態度,無異于給女兒又作了一個不良示范。雖然李某未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但家長仍需承擔監護不力的責任。 當然,女孩摔嬰事件屬極端個案,但近年來未成年人的暴力乃至犯罪行為卻是普遍現象。究其原因,無外乎不良后天教育和社會風氣的耳濡目染。模仿是兒童的天性,研究發現,孩子不僅會模仿成人去毆打、拍擊、辱罵,還會創造性地運用自己的方式去實施攻擊。然而,有的家長由于工作忙碌或出于溺愛,忽視了對孩子良好行為習慣的培養,甚至縱容孩子的暴力行為;有的與孩子之間缺乏用心的情感溝通,甚至動輒對孩子惡言相向、拳腳相加,這些都會影響孩子價值觀的形成,使他們缺乏同情心、崇尚暴力,可能給今后的成長埋下禍根。此外,學校對學生心理健康重視不夠,以及社會心理預防干預機制不完善等,也使孩子的心理障礙得不到及時有效的疏導。也許有人會說,有些孩子作惡是天性使然,但正如專家所言,后天教養不良才是扣動施暴扳機的元兇。只要及早發現問題,并施以得當的教育,孩子體內的暴力因子仍有可能得到控制和改善。 本月4日,重慶女孩摔嬰案已被法院受理,相信有關方面會盡快給受害者、給公眾一個合理的交代。但愿天下父母都能引以為戒,更加注重自己的教育方式,努力為孩子創造一個健康快樂的成長環境。學校和全社會應當更加重視孩子的心理問題,及時加以心理輔導、精神治療和行為矯正。有關部門也應當加大對監護人監護不力的處罰力度,讓每個孩子都遠離暴力的染缸。(福建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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