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有網友稱,河北安國市每家每戶收100元空氣污染費,綁定暖氣費一起收。對此,安國市政府辦一位工作人員稱,今年確實開始收取空氣污染費,類似于垃圾處理費,不論住宅面積大小每戶100元。對于收取這筆費用的考慮和安排,這位工作人員表示還需要進一步了解。(11月26日,河北新聞網) 早在2008年,中科院院士蔣有緒就呼吁,“居民應該為節能減排付出代價,可以考慮讓市民每個月買20塊錢的生態基金”。如今,河北省安國市開先河地征收“空氣污染費”,可謂是讓“夢想”照進了現實。 誠然,安國市想要改善空氣質量的急切心情,是可以理解的。環保部第三季度公布全國74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十大污染最重城市河北占7個,其中就有保定。從某個角度來說,調動市民廣泛參與環保工作,是扭轉環境惡化的關鍵所在。但問題的關鍵是,征收空氣污染費的依據何在?且不說如此偷偷摸摸地收費,有悖法治理念,單單從情理上講,空氣污染費就收得名不正言不順。 空氣是一種自然資源,在人類社會未曾誕生之前就存在,它與陽光一樣,并非政府為公眾提供的“公共產品”。雖然,我們可以將通過空氣治理的過程稱之為公共服務,但它恰恰說明了,在空氣被污染的過程中,政府沒有充分做好公共服務。如果需要群眾付出代價,公共服務(空氣質量)才能好起來,這顯然有?,F代的政治規則。 ?同時,我們更該清醒地意識到,污染空氣的罪魁禍并非民眾的肺活量太大。排出太多有害氣體的另有其“人”,這頭號的黑手就是以鋼鐵為代表的重工業。它們擴散不利、排放量巨大、管理粗放?;诖?,在治理空氣方面,我們的理念不當是“誰享受誰付出”,而當是繼續秉持“誰污染誰治理”,讓為了降低成本肆意排污的企業付出代價,讓部分不惜犧牲生態環境換取GDP增長的官員付出代價。民眾即便要買單,也只能是“AB”制,即污染企業和控污不力的政府當大頭。只有把靶子打正了,才能彰顯這種公平的負擔。 也許有人擔心,讓企業和政府為污染空氣買單,會不會造成另一個問題,即企業方面會將環保代價轉嫁到商品價格中,而政府的所有支出更都由公眾賦稅支出,到頭來還是公眾為呼吸新鮮空氣買單?在筆者看來,只要用心為之,環保問題上的利益格局完全可以改寫。例如,在針對企業上,某家違法污染環境,我們可以對其進行經濟懲罰。如果這家企業試圖將罰款轉移到商品價格上,就算市場競爭奈何不了它,發改、物價等部門也可以啟動反壟斷調查進行及時糾正。至于針對政府控污不力上,盡管罰款無異于掏納稅人腰包,但可以強化生態指數方面的政績考核,通過問責甚至司法懲罰去讓政府官員為呼吸新鮮空氣付出代價。 總之,清新空氣是人類生產生活的必需品,各級政府理應成為第一生產者、提供者,抑或保護者。倘使這些最基本的公共服務都過度強調公眾負擔,類似“空氣污染費”必使政府的責任形象被嚴重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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