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書包收拾了,跟我走”,今天早上,曾經作為“初中生發帖被拘”新聞事件當事人的楊輝,被校領導告知他被退學了。楊某和其父親懷疑與一周前發的微博有關?!拔覀円沿煶商焖薪逃至⒓春瞬??!备拭C省教育廳發微博稱已經介入。(11月18日新京報) 這名才16歲的初三少年,因為一次無知的發帖而成為“500轉被拘第一人”,而今,學校稱“受到各級部門的壓力不能讓他繼續在校就讀”。筆者不禁要問:因為發帖,楊某被行政拘留7天已經付出了沉重的代價,為什么還要雪上加霜強制退學,野蠻的剝奪他的受教育權力? 對于楊某的發帖,警方稱是“散布謠言、煽動群眾游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也許,客觀后果確實存在,但楊某的主觀意愿卻未必出于惡念。一個16歲的在校少年,能有多少社會閱歷,又能否明辨是非、正確判斷行為的后果?對于楊某的發帖,可以寬容的理解為是一次年少無知、意氣用事的莽撞行為,專家也建議“對一個初中生,應批評教育為主”。 最終,楊某被處以行政拘留7天。我們可以忽略公安機關由刑事拘留改為行政拘留表現出的執法不嚴肅和不嚴謹,也可以忽視公安機關越俎代庖法院判定楊某有罪,因為拘留7天已經感覺是輿論之下的最好結果。但是,現在楊某卻在“各級部門”的暗中施壓下,被學校強制退學,卻無法讓人淡定和忽視。 七天的拘留,已經給楊某留下了心理創傷,楊父稱“他經常做噩夢醒過來”。如今,楊某連基本的受教育權也被野蠻剝奪,勢必會對他造成更大的心理傷害。法律的作用,應該是教育和重塑一個人,而對于楊某,卻像是在毀滅一個人。 我們不知道學校聲稱的“受到各級部門的壓力”具體為誰,但在楊父14日向張家川縣檢察院遞交申請刑事賠償的材料后,楊某被強制退學,有理由懷疑是“各級部門”在對楊某曉以顏色。那么,我們不能不震驚“各級部門”的無法無天。 甘肅省教育廳稱“接受教育是每一個公民的權利和責任”,那么,上級部門真的要好好查一查到底是哪些“各級部門”在給學校施壓剝奪楊某受教育的權利。更重要的是,楊某在經歷這樣的劫難之后,還會對這個社會產生美好的想法嗎?看著他在校門前深深低垂著頭,只讓人莫名的擔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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