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派精神病指標是一種“精神病”
www.fjnet.cn?2013-10-09 15:43? 鄧子慶?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從去年10月開始,鄭州各個社區基層醫護人員被要求篩查本轄區內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人數不低于轄區人口總數2‰。這意味著要在1000個人中至少找到2個重性精神病,完不成會面臨上級的督導。(10月9日《南方都市報》) 經濟增長有指標,計劃生育有指標,交警罰款有指標,現在居然連精神病都有指標,真是讓人大開眼界了。也許當地衛生局會說,攤派精神病指標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讓盡可能讓重性精神病人及時得到救助,但問題是,發現精神病群體并不等于這個群體就會得到有效救助;如果僅僅是為了完成所謂篩查率而不好好從人道、管理、技術等層面救助精神病群體,縱使超額完成精神病指標又能如何呢?這也難怪不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醫生時常遇到這樣的尷尬:有的家屬每次都問我們,登記了能有啥救助? 特別地,不求實際地強制攤派精神病指標可能于無形中制造“被精神病”現象。要知道,對部分社區來說,重性精神病指標已成一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此語境下,個別社區基層醫護人員會不會為了完成上級所攤派的任務而沒精神病的“弄”成有精神病的呢(包括不是重性精神病者被認為認定為重性精神病人)?如果說存在這種可能,攤派精神病指標豈不是成了制造“冤情”的始作俑者?——以往在一些地方,被精神病現象可用于息訪,如今若這種指標大行其道,被精神病在息訪的同時還可以順便登記起來上提高本地的篩查率,可謂一箭雙雕了! 必須指出的是,盡管精神病指標鮮見,但它依然不過是行政部門亂攤派的一種表現形式。不得不說,長期以來,一些地區、部門和單位以各種借口,用紅頭文件的形式向下級向企業向公民攤派。攤派明目繁多、任務之重,使人叫苦不迭,深惡痛絕,但往往又因迫于權力盛氣而敢怒不敢言。君不見,廣東東莞一派出所曾要求每個派出所年內要打掉1至2個涉黑惡勢力團伙,每月要上報1至2條涉黑線索;南京一處居委會要求前來蓋章辦證的民眾先買50元福利彩票;廣州市白云區一村委會向轄區內企業下發獻血通知,每缺一人罰款200元……類似打黑指標、獻血指標、購彩指標,何嘗不是與精神病指標一樣怪誕呢?常識是,重性精神病不是一種常見現象,有就有沒有就沒有,豈能一刀切地非得從1000人中找2個以上的精神病?在筆者看來,盲目出臺背離實際的精神病指標,如此拍腦袋式決策,本身就是一種“精神病”,而且這種“精神病”的病因并不難找到,要么因為權力傲慢、閉目塞聽而亂決策,要么因為久居高位、不解實情而想當然。 在筆者看來,遏制亂攤派這種“精神病”,一方面就是加大社會對攤派的監督力度,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及時將非正常的攤派行為予以曝光,紀檢監察部門則要強化對有關部門攤派行為的行政監督,一旦發現亂攤派行為,按照其性質和影響給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罰;另一方面,還須企業、單位和個人不斷強化反攤派的自我保護意識,敢于抵制各種亂攤派的行為。對于強行攤派的行為應該及時舉報、投訴,必要時可以通過行政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此多方夾擊,亂攤派行為的市場空間必將越來越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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