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捐疑云“很有必要”公布
www.fjnet.cn?2013-07-16 07:26? 陳廣江?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山東聊城15歲少年閆森去世后捐獻器官救5人,學校為其貧困的家庭募捐31萬元,在給了家屬6萬元后,學校卻將剩下的25萬余元轉捐給了當地慈善總會。“不合情理”的轉捐,傷透了家屬的心。學校回應稱“有些問題沒必要過多地對外界公布”,聊城慈善總會拒“退款”。(7月15日《人民日報》) 在官辦慈善陷入信任危機的語境下,脆弱的慈善事業經不起任何丑聞的折騰,可以說,再沒有比善款得不到妥善使用、善心得不到妥善安放,更能激發社會的憤怒和道德感了。背離人情的強制轉捐,學校矛盾重重的說法,慈善總會拒“退款”的態度,再次擊中慈善的軟肋。 讓人匪夷所思的是,閆家收到6萬元治療費后,剩余25萬元善款竟被學校以一紙前后矛盾的“協議”捐給慈善總會。這份《捐款協議書》規定,“所捐款項用于閆森同學患尿毒癥姐姐閆淑青的醫院治療費用”,但學校的《愛心捐助倡議書》卻明確號召師生“向這個正在經歷著苦難的不幸而偉大的家庭伸出援手,以告慰逝者,溫暖生者。”顯然,捐款面向的是閆森家庭,而不只是為了解決閆淑青的治療費,學校師生也是這么認為的,那么捐款理應全部給閆家。 退一步講,即使按“協議”來,學校的說法也站不住腳。學校稱閆淑青已出院,捐款目的已達到,決定終止捐助,剩余善款捐給慈善總會。這是一種極不負責任的冷血說法,學校的“目的”難道僅僅為了閆淑青器官移植的手術費?將來復查、服藥以及定期治療的錢怎么辦? 必須指出的是,善款的所有人不是學校,而是參與捐款的全體師生家長,學校沒有權力動這筆錢。正因如此,當地紅十字會才沒敢接收這筆錢。善款被轉捐,大部分師生家長竟毫不知情,有家長甚至認為閆家早拿到錢了。捐款是無償的贈予行為,用途很明確——閆淑青本人治病和家庭,在目的沒有達到的情況下,學校的轉捐實質上是一種挪用行為。 更讓人憤怒的是,當地慈善總會竟拿“系統”說事,稱“捐款一旦進入慈善總會,就不能再退出”。接受了不該接受的善款,又擺出“只能進不能出”的冷漠面孔,豈不是褻瀆了“慈善”二字?被轉捐的善款已變味,師生的愛心已被踐踏,此情此景,用一位參與捐款家長的話來形容比較恰當:“他們做的,讓逝者寒心,讓聊城蒙羞。”相關部門有必要徹查此事,公開真相,從而給愛心一個交代。 (陳廣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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