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城管局長鞠躬致歉,之后該咋辦?
www.fjnet.cn?2013-06-09 10:11? 趙 凱?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針對5月31日延安商戶被城管“跳腳踩頭”事件,昨日上午,陜西省延安市城管局局長張建朝向被打商販劉國峰鞠躬致歉,并承諾城管局承擔其全部醫療費,安排專人照顧他。(6月8日《新京報》) 5月31日延安城管“跳腳踩頭”事件被媒體報道后,引發網友廣泛關注,對城管這一暴力行為表示強烈憤怒。而昨日上午延安市城管局局長親自到醫院向被打商販鞠躬致歉,這本就該,也是必須。但之后該咋辦?這是值得認真研究的。 因對下屬管理不嚴造成嚴重后果,城管局長鞠躬致歉,這是作為領導領導應承擔的領導責任,并承諾承擔被打商販的全部醫療費用,咋一看,這也是合情合理,應該由城管局承擔的。但仔細想想,卻有不妥之處。城管局是政府下屬部門單位,屬于財政全額撥款單位,其全部經費由財政撥付的,這就表明城管局的所有費用均是公款,是納稅人的錢。城管局用公款對賠付被打商販的醫療費用合理不合理?是否應該由當事城管人員來承擔?本人認為網友們現在的想法應該是明確。 從這一事件,相關執法部門也應當汲取教訓。到底暴力執法的根源在哪里?是臨時聘用人員造成的嗎?筆者前面有篇文章已經表明了觀點,根源是不在臨聘人員上的。同時,筆者還想問?臨時聘用人員有執法權嗎?按規定,臨聘人員根本沒有執法權,那為何還參與執法?大部分執法部門應該是這樣回答的:“因為工作任務繁忙,現有執法人員少,為推動工作而臨時聘用人員來協助執法工作”。這“協助”二字在群眾眼中可能跟正式執法者一樣。反過來說,從很多暴力執法案例中,都可以看到,往往暴力實施者幾乎都是臨聘人員,明知臨聘人員可能出現這些問題為什么執法部門還要使用臨聘人員呢?難道就是遇到這種事好拿臨聘人員來說事,然后一了百了嗎?其實這都是不公平的。 總之,城管想擺脫暴力執法的陰影,不加強管理,不提高城管整體素質,難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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