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情“奔喪”別越過規則界限
www.fjnet.cn?2013-05-30 16:07? 李 云?來源:人民網 我來說兩句
美堂漫畫 為了辦理企業年檢,陳先生需要到湖南寧鄉環保部門辦理一項手續,然而他從上午9點多一直等到下午5點,手續還是沒辦成,因為陳先生被告知工作人員沒有上班,而不上班的理由是——給環保局黨委書記奔喪(5月29日《瀟湘晨報》)。 不上班的環保局挨了一頭“磚塊”,這不能怨人,“這事不賴網友”,只能怪環保整體形象不佳——公眾對環保部門的積怨已久,對環保不作為異常憤怒,尤其對環保部門的領導存有“陳見”……當然,如果撇開對環保局的“敏感”,公眾理性下來思考,給單位領導或普通同事奔喪也是人之常情,很多人都會碰上,只不過在處理上班與奔喪問題上,時間與人員沒有安排好,導致上班時間沒人。 人情不是“壞東西”。在人情與規則、人情與制度的關系上,有不少經典論斷——沒有人情的規則是暴力,沒有規則的人情是混亂;制度管理管的是行為,人情管理管的是人心。有關人士對此有成熟的分析:人情應是規則的填充劑,再好的制度也會存在漏洞。人情應在這些方面發揮作用,彌補制度的不足;人情又是制度的發酵劑,人情的感召力量遠大于權威,引導人們自覺遵守制度,這就是人情化管理的本質。人情還是人際關系的潤滑劑,社會不是機器,人心不是電腦,更需要人情來避免摩擦、防止老化。 但是,責任不能給人情“奔喪”。確實,在人情社會里,或許很多事情“身不由己”,但任何部門與單位都承擔著一定的社會責任,履行責任是必須的。也許,在人情與責任“不矛盾”時,兩者相安無事;但是當人情與責任“矛盾”時,如何選擇就成了問題——若人情第一,則責任第二;若責任至上,則人情退場。從表象上看,兩者是典型的“零和博弈”,此消彼長、此伏彼起。其實不然,二者也能形成“正和博弈”,只要單位妥善安排,就能既不失常理,又不影響正常工作。 人情更要“滋潤”責任、更需助力和諧。人情社會向法治社會過渡、熟人社會向陌生人社會過渡,這是社會發展的趨勢。在當前社會發展的轉型之際,我們應該清醒地厘清“規則”與“人情”的界限,強化責任意識、規則意識以及制度意識,做到凡事依法依規,不徇私情。當然,我們對“人情”也不是簡單地“拋棄”,而是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將人情社會里的積極元素、有價成分保留并傳承下來,讓其在法治社會的健康氛圍中釋放出絢麗的人性光芒。(法制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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