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元公積金”傷害社會公平
www.fjnet.cn?2013-04-01 11:13? 葉祝頤?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一份名為《蘭州石化黨委辦公室2011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的文件顯示,名單上的52人中,蘭州石化為其繳存公積金超過9萬元的有10人,繳存額最高的達到12萬元,平均每個月一萬。這份公積金賬本著實讓人咋舌,有人感慨,蘭州石化的公積金比他一年的收入都要多。(3月31日《北京晚報》) 據《蘭州晨報》報道:4月1日起,甘肅省將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蘭州市等甘肅省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從980元/月提高到1200元/月。而蘭州石化為職工繳存萬元公積金,不僅高于許多人的工資收入,而且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十倍之多。壟斷國企公積金福利如此雷人,想叫人不感慨、不關注都難。值得追問的是,石化員工的萬元公積金合法嗎?合理嗎? 先說合法性的問題。原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應低于5%,原則上不高于12%,繳存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工作地所在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兩倍或三倍。”而公開的數據顯示,2011年度甘肅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2906元。平均到每個月就是2742元。即便按照平均工資三倍的繳存上限, 蘭州石化職工的繳存基數上限最高也只能是8226元,再乘以“原則上不高于12%”的繳存比例,單位每月為職工繳存的公積金滿打滿算也只有千元左右。也就是說,蘭州石化為員工繳存萬元公積金是不合法的。 再說合理性的問題。在現實職場生態中,由于老板認識上存在偏差,法律意識不強,員工流動性較大,不少單位并沒有為職工辦理公積金,按當地最低工資作為繳存基數的單位更是不在少數。還有報道說,有些地方規定:經營虧損,或特殊原因造成資金周轉困難,暫時不能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可申請緩繳公積金。也就是說,住房公積金政策在相當一部分單位被打了折扣,甚至根本沒有落實。在房價居高不下的當下,壟斷行業員工安享萬元公積金,而某些單位連公積金政策都落實不了,公積金執行情況反差如此強烈,顯然有悖社會公平。 不僅石化員工享受萬元公積金,由于公積金免交個人所得稅,一些經濟效益好的單位為了避稅,紛紛提高公積金繳存比例與數額。然后,職工以虛假購買、裝修住房的證明把公積金變現。旨在幫助職工解決住房難題的公積金政策,在某些單位演變成了為職工牟取高額福利,逃避稅收的工具,這顯然不符合公積金政策的初衷。相關部門對此應予以重視,及時介入調查,不僅要查處曝光出來的萬元公積金樣本,督促違規單位整改問題,而且要完善制度設計,提高違規成本,并可考慮啟動司法程序,避免公積金政策成為高薪行業的避稅工具。 本來應該給窮人雪中送炭的公積金政策,結果成了壟斷行業發放隱性福利的溫床,這恐怕用“贏者通吃”來解釋比較合適。《圣經》的“馬太福音”中有這樣一句話:“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多余;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壟斷行業員工安享萬元公積金,就是對這種“損所不足而奉所有余”的“馬太效應”的最好詮釋。 萬元公積金現象或許只是社會不公的一個現實縮影,但是公共政策如何更好引導公平分配,值得政策制定者與執行者深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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