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婚姻不能成為政策漏洞替罪羊
www.fjnet.cn?2013-01-15 12:35? 徐 娟?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許昌赫(化名),非京籍人士,欲購房,卻沒有在京購房資質;裴莉(化名),京籍人士,去年離異。近日,在中介公司的牽線搭橋下,兩個陌生人見面、簽協議,并在1小時內閃電結婚,而后又閃電離婚。這一次交易,使許昌赫順利購房,裴莉拿到了3萬元“好處費”,而中介公司能得到一筆可觀的“服務費”。(1月14日《新京報》) 前不久,某專業房產網站推出“為買房子假離婚,你愿意嗎”的調查問卷,竟然有64%的網友認為“可以試一試”。近年來,子女上學、拆遷補償、購房、貨款等都成為假結婚、假離婚的理由。看似對各方都有“利”的閃婚、閃離,不僅是對神圣婚姻的褻瀆,同時也暗藏巨大的風險。我們見過了太多因此弄假成真、人財兩空、財產糾紛甚至引發刑事案件的報道,教訓不可謂不慘痛,可為什么許多人還是甘愿“冒險一試”呢? 市場經濟中人人都是市場理性人,謀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這本無可厚非。如果從道德層面評判,連小學生都會說假結婚、假離婚不好,但在目前狀況下,少數人做出這種選擇,而且還能得到相當一部分人的認同,恰恰說明房產政策中有不靠譜的地方,而正是這些不靠譜的政策,突破了傳統婚姻對人們的道德規范。正如報道中的主人公許昌赫所言,“如果不是用閃婚、閃離的法子去鉆政策的空子,在北京買房從何談起”。 如果一項政策漏洞百出,甚至客觀上對社會上的某些不當行為起到了“獎賞”或“鼓勵”的作用,這個政策就注定不是一個能起到制定初衷效果的好政策。我們不能簡單地用道德和誠信去評價這些假結婚者、假離婚者,因為這并不能說明這些人的素質比其他人低劣。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們這樣做是對社會資源分配不公的訴求表達,提示著我們,公共政策在制定時應當需要充分考慮社會各個方面的利益,而不是要讓人們利用閃婚、閃離來應對政策。如果相關政策出臺前作過充分調研,在實施過程中進行及時修正,又輔之以相應的監管處罰措施,讓假結婚者、假離婚者無機可乘、無利可圖,甚至得不償失,想來也不會有那么多人把婚姻當兒戲。 一個道德良好的社會,必是一個法規健全的社會,反之亦然。法律制度是桶,人的道德是水,“水桶理論”同樣適用于法規和道德,一旦某一塊木板短缺,里面的水就會從這里漏掉。這是人的本能使然,而彌補它的方法,惟有提高法規制度的“高度”這一條路——這或許是一系列為獲取利益而競相閃婚、閃離現象給我們帶來的更為深層次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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