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養”的袁厲害在替誰承擔責任
www.fjnet.cn?2013-01-07 20:20? 鐵永功?來源:燕趙都市報 我來說兩句
原本要給這些棄嬰一個活路,沒想到他們卻喪生火海;原本作為正面典型宣傳的“愛心媽媽”,卻成了一些人眼中“非法收養”致人死亡的肇事者。發生在河南蘭考家庭收養者袁厲害家中的火災,最終導致7人死亡,其中6名是兒童。好人袁厲害的遭遇,讓人感到蹊蹺又痛心。 悲劇發生后,袁厲害之前靠擺小攤收養近百名棄嬰和孤兒的事跡又被翻出;人們在痛悼這些可憐孩子的同時,也表達了對袁厲害的同情和敬意。但令人心寒的是,當地有關部門馬上出來說,袁厲害不符合收養條件,屬于“非法收養”,并將其帶走協助調查。隨后在輿論壓力下,蘭考官方才承認對這些棄嬰和孤兒未盡到救助和監管責任;同時也認識到“非法收養”的說法不妥,應該改為“私自收養”。 其實,用收養法“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能力”等要求來衡量袁厲害的做法,原本就是張冠李戴。袁厲害收養棄嬰和孤兒,嚴格來說不是法律上的收養行為,而屬于民間慈善的范疇。由于能力和條件所限,袁厲害養育這些孩子,確實有力不從心或者不規范之處。但正如袁厲害本人所說,如果當初不收養他們,這些先天有病殘被遺棄的孩子,可能會在大街上被凍餓而死。“就是要給孩子一個活路”,這種樸素的善念,支撐著袁厲害二十多年的善行。一手養大近百個身體有殘缺或病患的孩子,其間的辛苦和付出,不是一般人所能體會的。況且,蘭考民政部門也確認,沒有發現袁厲害有拿收養的孩子牟利行為;當地居民和知情鄰居也一致認為,袁厲害是個好人,善心可嘉。 如果要說責任的話,袁厲害其實在用自己微薄的力量,替很多人承擔了不容推卸的責任和義務。首先當然是棄嬰的父母,他們輕易放棄了對親生孩子的撫養之責。可能因為貧困,或者有其他難處,但這都不是輕易放棄生命的理由。 當然,任何一個社會,都會有棄嬰和孤兒,都存在收養和救助的社會問題。在這些問題上,政府部門應承擔首要責任。某種程度上說,人民之所以需要政府,納稅養著政府官員,就是為了解決這類問題的。 然而,蘭考縣有關部門做了什么呢?袁厲害收養棄嬰和孤兒,已經持續了20多年,不規范也不是一天兩天了,為什么一直沒有解決?在袁厲害的事跡被媒體廣泛報道時,當地政府把她當做道德模范宣傳,感覺與有榮焉。對于袁厲害遇到的困難,當地也曾給出了解決方案,一二三四列得很詳細,但基本都沒有兌現:承諾中的福利院,至今沒有建成;集中救助和護理場所,也不知道在何方;對于愿意收養的個人和機構,也沒見進行必要的資格核查和經濟補助。結果是,這些可憐的孩子,依然在垃圾堆一樣“不達標”的環境中生活,直至被大火吞噬。如一位網友所說,一個擺小攤的婦女,承擔了民政、計生、婦聯、紅十字會等一干政府部門和機構的責任,還怎么好意思指責她“私自收養”? 其實,蘭考方面之所以強調袁厲害的行為不合法,不是反思和擔責,更像是為了推卸責任。這幾乎成了一些地方應對突發事件的慣常思維。看似反應比以前快了,但一心想的只是滅火;要應對的只是負面輿論,而不是解決背后的問題。在畢節事件、光山事件的處理中,都可以看到這種危機公關思維的影子。但是存在的問題不解決,危機公關的手法再熟練,也是揚湯止沸。在蘭考,關于棄嬰和孤兒救助,去年就有了一個詳細方案,但仍未能阻止這些孩子走向火坑。7個生命的代價,能觸動一些人麻木的思維,換來這些規定的落實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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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06]不要急著指責袁厲害“非法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