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輔材料”如何推薦才無可指摘?
www.fjnet.cn?2012-11-02 11:07? 吳 江?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漳州市漳浦縣杜潯鎮中心小學一名老師向記者報料稱,杜潯鎮中心校區的財務陳振顏(天天書店老板的丈夫),長年來一直向學校老師強調,要學生去天天書店購買教輔材料。(11月1日《海峽導報》) 這位財務是否真的違法還需調查,如果單單從教師推薦教輔材料來說事,如何推薦才能無可指摘? 應該說,教師以教學效果為出發點,向學生推薦一些教輔資料并無不妥。但是,向學生指定購買教輔材料的書店,這背后的利益分成,就顯而易見了。 首先,教輔資料只是推薦,本就不能強制學生購買;而且教師應該提供多種教輔供學生選擇。其次,老師所推薦的教輔資料應該是市場上公開出售的,家長在市面上均可買到的。再次,對于教育部門而言,即便推薦教輔資料并無利益訴求,從避嫌的角度出發,也需更加公開公正。 另外,通過推薦輔導資料以獲取回扣之所以能夠成為教育界的潛規則,以權謀私固然占了很大的成分,但包括家長在內的各方默許和縱容顯然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法律已經明確規定,“教師利用教學活動的職務便利,以各種名義非法收受物品銷售方財物,為物品銷售方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定罪處罰。”所以,一方面,相關教師應該警醒自己,不去觸碰法律底線;另一方面,家長也應該適時維護自身的權益。再者,教育部門的監管不可或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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