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長咋成了縣領導的“家丁”?
2012-10-31 10:06? 朱永杰?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鄧宇虹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縣領導買塊地建了房,領導他爹想種菜,嫌地小,看中鄰居黃先生四米寬的地方,愿意給一萬元買過來。誰知道,黃先生不賣。于是鎮長帶領百十號人強拆了黃先生的房子,領導他爹可以種菜了。(10月30日《大河報》) 這個縣領導是河南省信陽市息縣某領導(到底是誰還不知道呢)。他在信陽市浉河區吳家店鎮聶寨村買地建房,和黃先生一樣,均沒合法手續,都是在村集體土地上自建的房子。但因為和縣領導做鄰居,黃先生就大禍臨頭。強拆那天,黃母受傷住院。這一切,在吳家店鎮鎮長易祖兵看來,自有道理。 易鎮長的說辭是:一、確實有強拆這回事,事發時他也在現場,但拆遷是正常的合法拆遷;二、確實沒給當事人下文字性的拆遷通知,只是口頭通知了一下;三、當事一方也確實是息縣的一位主要領導,房子是該領導的弟弟和父親的房子,但該領導對拆遷一事并不知情;四、黃家人確實比較倔,縣領導家屬曾多次和他協商挪地,他不同意,鎮里也多次與黃家協商,同樣未能達成協議,鎮里就趁統一行動,對黃家進行了強拆;五、黃先生老母確實被打,但不過是在爭執過程中,其母滑倒受傷,鎮里還積極進行了救治。總之,拆遷行為是合法行為,因為黃家有一部分地是公共用地。 易鎮長的“政治覺悟”不算低,他知道怎樣保護縣領導。一來強拆合法,二來縣領導不知情。就這兩點,縣領導就可以安然無恙。然后,領導他爹該種菜種菜,黃先生干瞪眼,氣死活該。 既然這事擺到了桌面上,咱們就來理論一下,易鎮長的“政治覺悟”到底咋樣?首先,易鎮長做了“官官相護”的忠實實踐者。不論咋繞,縣領導的利益都繞不過去。他爹種菜,兒子占地,惡的成分必有。但在鎮長眼里,收拾一下黃先生,讓其乖乖就范,完成領導交辦的“光榮任務”,義不容辭。第二,易鎮長成了縣領導的“家丁”。縣領導他爹種菜,鎮長都不惜代價,強拆搞定,而且知道怎樣保護領導。這“政治覺悟”,真讓鎮長日后不進步不高升都難。第三,易鎮長做到了“知己知彼百戰不殆”。他知道縣領導是干什么的,更知道黃先生是干什么的。假如黃先生也有點背景,鎮長就絕不會強拆,而是另有“點子”冒出來。但是“智者千慮必有一失”,黃母受傷,讓強拆“發光發亮”,徒增新聞價值,易鎮長沒有料到。 “信陽某縣領導家人要鄰居讓地遭拒,鎮領導親率百人強拆”這則新聞登上了新浪搜狐網易鳳凰等大網站,起碼表明,縣領導并不光彩,即便他自己毫不知情,他爹弄這一出,也足可以讓他兒子背上黑鍋在倒霉中下臺的:身為縣領導家人,不愛惜縣領導的羽毛,執意冒天下之大不韙招來眾怒,那就好自為之走為上吧! 作為縣領導,潔身自好、率先垂范,為全縣人民做榜樣,這都是為官的常識。否則,就不配做縣領導。還是學學人家芬蘭央行行長吧,幾年前,在一次公務接待中,他點了一盤20歐元的“鵝肝”,被民眾發現后不得不黯然辭職。據說,在人家那里,公眾可以上網查閱到那一天行長的菜單。咱們啥時候能夠這樣呢? |
相關閱讀:
- [ 10-31]易鎮長的拍馬術值得細研究
- [ 10-31]“強拆民宅”背后是怎樣的“縣領導”
- [ 10-31]鎮政府何以敢為縣領導家人強拆?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