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小偷打半死”是以違法糾違法
www.fjnet.cn?2012-10-24 16:59? 熊傳東?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22日,長沙市馬王堆北路晨光花園小區門口懸掛了一幅雷人標語:“抓住小偷,狠揍猛踹,打得半死。”引發社會熱議。(10月23日新華網) “抓小偷打半死”是民間暴力。 “抓小偷打半死”違法糾正違法,違法偏愛違法。文明死一半,法律將全死,程序死到頭,管理死到尾。 “抓住小偷,狠揍猛踹,打得半死。”22日,驚現長沙市馬王堆北路晨光花園小區的雷人標語。表面效果:“小區之前很多電動車被盜,自掛此標語后,小偷少了。”物業自認:“估計小偷做賊心虛,看到嚴厲標語,所以畏懼。”市民觀點:“標語有點過了,雖然小偷可恨,但抓住了理當交由相關管理部門處理。” 且不問元芳如何看待這事?更不知狄仁杰又如何剖析此事?筆者認為,“雷人標語”實為不妥,應立即拆除。 表面上,從小區物業管理部門的角度來看,自以為“雷人標語”短暫地換來了和諧與安寧,好似有“雷人標語”為榮為快。實質上,背離了文明社區的宗旨,違背了和諧社會的精髓,脫離了共建家園的信心,遠離了人類文明的精神。 應該說,文明社會和法治社會,絕不能動不動,就“喊打!喊殺!”即便小偷有千萬個不對,自有公安機關依法處置,打小偷不但沒有遵紀守法,還是一種泄憤的違法。 再說,古今中外,沒那國法律會規定,誰有打人的權利,何時可動手打人,抓到小偷可大打出手? 實際上,小偷的存在,緣自管理、社會、教育、家庭、就業等諸多因素,不應由小偷本身的“行為”來獨自承擔,更不應由“圍觀人群”說打就打,大家都打,痛打解恨,打完了事。 法律上,“雷人標語”雖然是為了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卻潛意識地又有煽動新的違法犯罪行為的構成。殊不知“抓住小偷,狠揍猛踹,打得半死。”就是例證。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關新聞
- [ 10-09]公開小偷照片有無必要?
- [ 07-23]群眾拍小偷不如攝像頭拍小偷
- [ 05-25]自曝抓賊帖子爆紅是一個積極的信號
- [ 04-09]小偷的“尊嚴”和港人的“待遇”
- [ 03-22]小偷的人格尊嚴同樣需要得到保護
- [ 03-22]“與時俱進”
- [ 03-20]期待經常上演不讓小偷跳窗逃跑的好戲
- [ 12-29]暗語提醒,并非對付小偷的最佳戰法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