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險吁求公共財政更多擔當
www.fjnet.cn?2012-08-31 07:59? 練洪洋?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大病醫保必須仰仗公共財政有更積極的表現。醫療作為公共服務,公共財政責無旁貸。 國家出臺大病保險新政,在基本醫保已報銷的基礎上,對城鄉居民因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再次報銷,要求實際報銷比例不低于50%,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國家層面的大病保險終于走進公眾視野,大病致貧現象有望得到遏止。近年來,基本醫保在不斷推進,覆蓋人口達到95%,應當說這是一個了不起的成就。但是,低水平的基本醫保仍未能解決大病問題,“大病猛于虎”、“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的現象仍然比較嚴重。極端案例是,家住北京的廖丹通過私刻醫院收費章,四年來為妻子換來400多次免費透析機會,涉案金額17.2萬元。 在原有基本醫保的基礎上,進行補充醫保——大病保險,擴大保障范圍,提高保障層次,加大保障力度,值得期待。得以順利實施的話,“廖丹悲劇”庶幾可免矣。據介紹,全國性的大病保險可能借鑒了“太倉模式”:從基本醫保基金中拿出1%左右的資金,向商業保險購買大病保險。2011年,太倉從醫保結余資金中籌集2000多萬元,以一定的標準向人保健康購買大病保險。數據顯示,共有2604名大病患者在2011年因此模式受益。 國家大病保險告別傳統模式,改由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并要求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則。準公共品或公共品提供走市場化道路,其優勢在于,優化資源配置,提升服務效率,創新公共服務管理,減輕政府負擔,政府轉變職能,而難點在于管理與資金投入。在商言商,于商業利潤與公共服務之間,商業保險機構不可能把后者放在更靠前的位置。“合理控制商業保險機構盈利率”,知易行難。如果大病保險利潤率偏低,無利可圖,就可能出現兩種情況:商業保險公司要么缺乏積極性,降低服務標準,甚至不愿意接手;要么提高賠付門檻或拒絕賠付,以減少支出,維持足夠的利潤空間。此前也有不少保險公司推出相關險種,因為買易賠難、保障力度不足而遇冷。 控制商業保險機構的利潤率,一是通過監管,用管理手段規范與控制;二是當管理難以保障利潤率時,就必須加大資金的投入力度。大病保險運行涉及商業秘密,外部監管難度不小,因此必須通過政府管理、行業監管、社會監督,多方合力,才有可能比較到位。尤其應該保障的是社會監督,應該在與商業保險機構簽訂協議之初,就規定其承擔將籌資標準、待遇水平、支付流程、結算效率和大病保險年度收支情況等悉數向社會公開,接受質詢、監督的義務。 公眾最關心的問題是大病保險的資金來源,《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出,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一定比例或額度作為大病保險資金。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基金有結余的地區,利用結余籌集大病保險資金;結余不足或沒有結余的地區,在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年度提高籌資時統籌解決資金來源。可以看出,“意見”對公共財政的責任界定比較模糊。 個人支付與醫保基金總是有限的,不可能大幅度提高,尤其是個人部分,倘若提高幅度太大,必然打擊公眾參與的積極性。大病保險必須仰仗公共財政有更積極的表現。醫療作為公共服務,公共財政責無旁貸,公眾有所要求也不過分,而且在財政收入連年飆紅的今天,也是可能的。若按太倉每人每年50元的標準,全國也不過六百多億而已,僅“公車消費”一年就要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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