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網上“曬財產”應成為制度常態
www.fjnet.cn?2012-08-28 10:37? 葉祝頤?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朱珺,區財政局副局長,分工行政、政法、科教文財務管理和核算中心。共有住房三套。本人除每月5000多元工資收入外,有部分投資收益。配偶在小學任教,兒子在國內讀大學”……這是記者在 “徐州賈汪區勤廉評價系統”官方網站獲取的信息。和朱珺一樣,該區600名科級干部的家底也悉曬網上,全國網民都能查到。賈汪的做法目前在全國還是獨家。(8月27日《新華日報》) 徐州市賈汪區只要求科級干部申報房產、配偶、子女、投資項目等個人情況。而區領導自己不公開個人財產,這不是“大官欺負小官”嗎?但是,在《財產申報法》呼之不出的當下,與其他地方官員財產由組織內部掌握、放到內網公布不同的是,徐州市賈汪區在官員個人事項報告的問題上尋求制度突破。把600名科級干部的家底全部“曬”在網上,以供全國網民觀摩,這是一個制度亮點。此舉體現出一種權力謙卑姿態,有利于還原公眾的知情權,加強社會監督效果,其導向意義不容否認。 雖說有人認為全面推行官員財產公示制度有難度,時機不成熟,但是在我看來,推進官員財產公示制度不能坐等時機成熟,而要迎難而上。溫家寶總理曾多次提出“創造條件讓人民批評、監督政府”。如何創造條件推進官員財產公示制度,徐州市賈汪區做出了有益的制度探索。 資料顯示,自從240多年前瑞典首創官員財產透明制以來,這個“治官之術”就被世界多國仿效。目前已有近百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這項制度。官員財產申報制度被稱為終極反腐利器,民眾對此充滿期待。如果把官員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收入、房產、汽車以及經商辦企業、投資入股等情況暴露在陽光下,是從源頭約束官員貪腐行為的積極舉措。既便于有關部門掌握官員廉潔情況,也有助于公眾參與權力監督,一些“清廉國家”的反腐經驗也證明了建立健全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必要性。比如,在清廉指數目前排名第一的新加坡,公務員只要有超出收入的財產無法說明來源,就要被推定為貪污。 雖說要求官員公示家庭成員財產涉及到隱私的問題。但是“正義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官員作為公眾人物與公共權力的行使者,公眾不僅對其寄予厚望,而且有權利監督其如何使用權力。在一定意義上講,官員的隱私空間比普通公眾要小一些,其家庭成員的有關信息并非單純的隱私,而是一種公共資源。公眾有權知曉這種公共資源。掌握公權力和公共資源的人,必須要尊重公眾的知情權。二套房認房又認貸,住房征信系統逐步完善,即將全國聯網,也為官員財產公示掃清了技術障礙。 不過,從報道提供的信息來看,徐州市賈汪區600多名干部的公開信息內容,系個人自主填寫申報,組織未加核實。就連紀檢部門也承認存在隱瞞家底或偷工減料申報的情況。如果官員申報虛假財產信息,紀檢、組織部門不加以甄別,官員財產公示的意義也會大打折扣。在我看來,賈汪區不僅要創新科級干部網上曬財產的制度,更要完善監督問責措施,對財產申報不真實的官員,要啟動調查、問責程序。 當然,從本質上講,科級干部網上曬家底只是落實社會監督,打造陽光政府的第一步,如何讓權力受到監督與制約才是問題的關鍵。不僅科級干部財產應該公示,所有官員個人重大事項都應如實申報,官員公示財產接受民眾監督應成為制度常態。 俗話說,“真金不怕火煉”。如果官員財產信息能夠經受民眾檢驗,如果有關部門以此為契機建立官員個人事項報告長效機制,對官員財產公示進行跟蹤、動態管理。要求官員及時更新相關信息。對財產信息申報不真實的官員,啟動問責程序。隨著時間的推移,干部房產、投資等個人事項報告將步入制度化軌道,這也將為全面推行官員財產公示制度積累經驗、創造條件。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