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三公經費,真是給政府找麻煩?
www.fjnet.cn?2012-08-27 17:01? 陳稽元?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因湖南省寧鄉縣玉潭鎮政府沒有及時回復信息公開申請,媒體從業者廖紅波向寧鄉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廖紅波從今年3月開始,為了申請“三公經費”信息公開,他起訴了多個鎮政府,有的鎮政府官員認為他在“給政府找麻煩”,“如果老百姓都來問東問西,政府啥事兒都干不成了。”(8月26日《中國青年報》) 看那些官員對待百姓關注事情的態度、那說話的口氣、著實讓人來火。“公開三公經費是給政府找麻煩”,這邏輯荒唐得無以復加。要是按照這邏輯,那是不是他們辦的事就與百姓完全無關了?難道百姓都是刁民?難道地方政府不是為人民服務的?“如果百姓需要的話,會公開?”言外之意是民眾不需要嗎?要基層政府公開“三公經費”為何就這么難?真是給政府找麻煩嗎?筆者認為地方政府三公經費不見“陽光”,無非有幾點原因。 首先,“政府對財政管理不規范,超支現象嚴重,估計還存在“偷雞摸狗”這樣的“黑手”,所以不敢對外公開。眾所周知,現在很多地方政府部門的官員都存在著花錢“大手大腳”的現象。一是有著花的不是自己的錢,反正是公家的,有不花白不花的錯誤認識。二是部分官員借公家的名譽干自己的私事,最后卻要公家掏腰包。甚至有的私開假的消費票據(也包括假發票),不同程度的騙取公家財產。這么一來一旦公開了,普通民眾監督的加入,與之有關聯的利益體必然受到沖擊。“給政府找麻煩”只是推托和忽悠之詞。 其次,基層“三公經費”一旦公開,必會形成一種“模式”,也就是說今后每一年或者定期都要公開。這就意味著不是一次兩次的事情,而是長久的,對于部分地方的“懶政思維”來說還真是麻煩。更為重要的是,如果地方政府接受了這次“三公經費”的要求,那今后地方政府的三公經費就必須接受民眾監督,對于政府官員的三公經費的“自由使用”將會是一個長久性的束縛。也就是說地方的官員們今后“開放式”的消費,將會失去“保障”。 再者,隨著百姓們公民意識的提升,萬一干了什么見不得陽光的事情,一不小心被民眾揭發怎么辦?這對地方政府的官員就不只是簡單的麻煩了!所以不公開或許是他們對既得利益維護的最好方式。如果非要說有麻煩的話,最大麻煩莫過于“三公經費”公開后,會讓這些官員們有種被民眾監督的束縛感。再也不能大手大腳、隨心所欲的花納稅人的錢了。要是這么一想,倒還真是給當地的政府添了不少“麻煩”,這叫大手大腳習慣了的政府官員們今后日子怎么過啊? 其實百姓對政府工作存在疑問是正常的,能夠提出意見和問題,正是民眾廣泛參與社會建設的積極體現。怎成了給當地政府找麻煩呢?除非當地政府在三公經費的使用上,確實存見不得人的一面!否則三公經費的公開就沒有什么不可以的,拿“是給政府找麻煩”作借口實屬無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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