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零容忍”之幣的兩面
www.fjnet.cn?2012-06-27 17:59? 柏文學?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香港廉政公署審查貪污舉報咨詢委員會主席施祖祥認為,“零容忍”是一種態度:“今天你是小,慢慢大的時候你就不覺得大。貪污就是貪污,小也是貪污,大也是貪污。”這是一種理性態度,也是一種哲學思維。深刻理解了“小與大”的辯證關系,切實把握了“量變質變”的轉化規律。只有“零容忍”,才能從細微的念頭,抓住防腐的源頭。廉政公署前副專員郭文緯也曾表示,無論是大貪還是小貪,“100元、10元,甚至1元都要處理”。只有認真處理1元,才能防止更多的100元。 也許有人認為,如果1元也要處理,那么很多地方整個班子都得換人。這種現狀確實堪憂。法不責眾,依然是人之常情。法不容情,早已退隱。然而,難道不正是“抓大放小”、“小節無害”,造成今天的積重難返嗎?1元可恕,百元可諒,萬元可緩,百萬、千萬、數億之大案要案,于是便魚貫而出了。“極端主義”的說法,掩飾不了反腐防腐的嚴峻局面及其緊迫性。透明國際發布全球清廉指數稱,中國排名75,比2010年上升3位。百姓的幸福指數,無疑是與政府的清廉指數正相關的。 悲觀者認為,中國的國情決定了,反腐敗“零容忍”難以成行。其實,這還是要看國人的決心和容忍度。決心小,容忍度大,“零容忍”便難成行。決心大,容忍度小,“零容忍”便能成行。不是有句念念不忘的名言嗎?有了“認真”二字,什么人間奇跡都能創造出來。況且,“零容忍”在人間已經不是奇跡了。40年前的香港,建筑公司要向驗樓人員行賄才能拿到入伙紙;飲食店須向有關部門派錢疏通才能取得經營牌照;就連火災時都要按潛規則給消防人員“開喉費”。社會活動家杜葉錫恩曾回憶說:“當時, 每一個小市民都在受苦。徙置區內每一位店東、街市每一位小販,都要付黑錢, 簡直要把他們勒榨至死才肯罷休。”請看,香港的“零容忍”,不就是在如此厚黑的天空下閃亮成行的嗎? 思量香港的“零容忍”,不得不關注硬幣的兩面。一面是對受賄索賄者的“零容忍”,另一面是對行賄者的“零容忍”。一個娛樂記者為了進入拍攝現場拍照,塞給門衛300元,結果被判入獄3個月。一名來港定居的內地婦女在被分配了一個公屋單位后,寫信給房屋署的一名助理文書主任表示感謝,在信封里夾了一張100元的港幣,結果也被判入獄3個月。不能給行賄者網開一面,尤其是主動性的行賄者。如果說,被迫行賄者或者說被索賄者之行賄,那是為了求生,那么主動行賄者無疑是為獲取非法利益,其指導思想和行為原則與受賄者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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