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游客違規登山遇難的四點反思
www.fjnet.cn?2012-01-29 12:34? 毛開云?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1月27日,大年初五,福建游客陳致在攀登四姑娘山三峰時跌下了山崖。事故發生后,四姑娘山景區共派出6批共計45人參與搜救。昨日下午3點多,搜救隊在海拔4800米的地方發現了一具尸體。經確認,尸體為遇難者陳致。(1月29日《華西都市報》) 一條年僅24歲的生命,一個剛剛拿到第一份薪水的小伙,由于登山未申報,由于向導無資質,生命永遠定格在24歲。兩人的偷登行為,給家屬帶來無盡的悲痛,也給社會留下深刻的警醒。 四川省登山協會負責人介紹,偷登已經成為中國登山戶外運動的一個頑疾,2001年至今,偷登造成的山難事故已經占到山難事故的85%以上。據當地向導介紹,今年春節期間,僅有4支登山隊伍向四姑娘山景區申報,實際上至少有20支隊伍在四姑娘山景區進行登山活動,非法登山占到80%以上。 偷登情況非常嚴重,偷登造成的山難事故多多,值得全社會反思: 首先,登山者必須拒絕沖動。登山是一項小眾化的、危險性高的特殊運動,更多的要靠驢友的自律,與大自然相比,人永遠是渺小的,登山愛好者必須對自己負責。在一次次的事故中,人們看到的往往是登山者的“冒險精神”和“個人英雄主義”,感性的沖動支配著他們的瘋狂。然而,生命是寶貴的,必須懂得珍惜。因而,登山者不僅應對大自然懷有敬畏之心,更應對生命懷有敬畏之心。 其次,各方面的管理必須跟上。偷登情況嚴重,偷登事故頻發,管理方無疑難辭其咎。既然有登山運動這個項目,既然景區開放了登山運動,就必須加強管理,想方設法堵塞各種漏洞,解決各種問題。只有把安全隱患想在前面,解決在萌芽狀態,才能減少甚至杜絕登山事故的發生。 再次,嚴懲登山違規行為。2011年10月在四姑娘山發生的14名驢友違規穿越事件,在全國氛圍內引起了一場私自登山者是否應該承擔相應的營救費用的強烈爭議,最終14名驢友僅為四川省山地救援總隊志愿者支付了食宿及補貼等3600元。這份由四川省登山協會開出的人均107元的罰單,開了我國登山歷史之先河。但是,這樣的違規成本實在太小,象征性的處罰顯然不能起到懲戒作用。只有提高登山違規成本,才能讓人不敢輕易違規登山。 最后,加快完善法律條文。目前,我國在戶外運動方面還沒有完全適當的法律條文。2010年,中國登山協會發布了《中國登山協會登山戶外運動俱樂部管理辦法》,但主要從“服務、引導”的角度出發,規范登山戶外運動行為,從管理的角度來說,還不夠全面和規范。2011年10月發生的四姑娘山驢友違規穿越事件,推動了四川省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出臺。盡管如此,還應該有一部全國性的規范的法律法規,從法律層面對戶外運動進行管理、規范和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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