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勝利的“貴人”應該是法律
www.shockplant.com?2011-12-29 13:18? 陳小二?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2004年,下崗職工李勝利在河南周口一派出所被6名警察打暈后從3樓扔下墜亡,6名警察偽造李勝利跳樓現場。近年,涉案嫌犯陸續落網,最后一名嫌犯王海宇(女)也于2011年歸案。法院12月28日將對其進行審判。有知情者稱,王海宇至今還在派出所領工資。(12月27日《新京報》) 一個2004年發生的案子,到如今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才落網,并還在原工作單位派出所里領工資——這絕不是因為犯罪嫌疑人狡猾多端,多年來隱姓埋名杳無音信,而是因為犯罪嫌疑人一是公安系統內部人員,二是背景深厚,公安機關“鴨梨”山大。 不僅如此,最初的時候,周口警方居然認定,被害人李勝利精神有問題,系跳樓自殺。因為案情涉及公安機關的民警,所以李勝利家屬的任何質疑、申訴,都被當地警方當成了無理取鬧。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兩位貴人相助,李勝利的案件想沉冤得雪簡直比登天還難。 李家人的兩位貴人,一位是當年在北京伸冤的時候,遇到的一位50多歲、領導模樣的人,此人在看完材料、聽她們哭訴了原委后,義憤填膺。在他的幫助下,李家人得以直接走進中央信訪局匯報案情。2005年2月,中央相關領導分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嚴查此案。也就是說,倘若當年沒有這位“貴人”的幫助,李家人只能接受李勝利自殺這一認定。 第二位貴人,是時任周口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副局長的王萬春。盡管有人對王萬春進行了謾罵、舉報,涉案警員的家屬也鬧到了周口市檢察院門口……可王萬春還是頂住種種壓力將此案公正地偵辦到底。如果沒有這位“貴人”的幫助,李勝利一案的定性,最好的結果可能也就是警察刑訊逼供致人死亡罪而不是故意殺人。 這只是一樁普通的刑事案件,可是,李家人等到最后一位犯罪嫌疑人被抓,卻用了整整7年的時光。7年的時間,被害人李勝利的內臟一直被泡在福爾馬林里,妻子因為悲傷過度精神恍惚,家人因為反映問題屢次被關起來,主管此案的工作人員出門也遭遇車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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