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胞胎”不僅炫耀財富更在挑戰法律
www.fjnet.cn?2011-12-19 21:41? 徐娟?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廣州一對富商久婚不孕,去年初借助試管嬰兒技術孕育的8個胚胎竟全部成功,夫婦最終找來兩位代孕媽媽,再加上自身共3個子宮,在去年九、十月份先后誕下4男4女八胞胎。目前,這個家庭共雇傭11個保姆照料八胞胎的生活起居。(12月19日《廣州日報》) 按照我國現行法律政策規定,這對富商擁有8個子女,顯然已屬嚴重超生。“游擊時代”的超生是“暗箱操作”,“特權時代”的超生是“明刀明槍”。說到底,富人敢于超生無非是“錢”在作怪?,F行的經濟處罰,對那些日進斗金的富人來說,就像是“九牛一毛”。交了錢,超生也就從“非法”堂而皇之地變成了“合法”。拋開“八胞胎”濫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不說,這起事件對公眾的強烈視覺刺激所造成的破壞作用就不可低估。一方面,富人憑借自身的經濟實力與社會地位,逾越政策設置的障礙,讓超生在無形中成為他們的“特權”。另一方面,超生一旦成為特權,又勢必加大貧富差距拉開后的社會矛盾,使人們對法律政策的執行力產生質疑,必將給公眾帶來公平感的喪失和情感上的傾軋。 面對富人超生現象,筆者又想起了公眾廣為詬病的貪官輕判問題。前不久,《民主與法制時報》對近五年來縣處級以上貪官的量刑做過一個調查,結果顯示,貪污數額達到百萬、上千萬以上甚至超億元的貪官,被判死刑立即執行所占比例非常??;而全國被判決有罪的職務犯罪被告人中,判處免刑和緩刑的占了相當大的比重。貪官輕判不僅是對犯罪的縱容,其負面示范效應更讓正在腐敗或將要腐敗的官員心存僥幸。面對腐敗案件的頻發,我們很有必要認真思考,從定罪量刑中找出一些規律性的東西,真正讓貪官們“罪刑相當”、“罪罰相當”。 不論是“富人超生”還是“貪官輕判”,都與法治社會確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本準則相悖。試想,如果對富人的超生處罰像讓工薪階層失去工作、失去經濟來源一樣嚴厲,廣州這對富商還敢公然將“八胞胎”作為他們炫耀財富、藐視法規的特權嗎?同樣道理,加大對貪官的處罰,使他們在政治上身敗名裂,經濟上撈不到半點好處,甚至付出“生命的代價”,腐敗分子還敢“前腐后繼”嗎?世界法律發展史上有句名言:法律不得使違法者通過違法行為而獲利。“富人超生”和“貪官輕判”這看似毫不相干的兩種現象,告訴我們同一個道理,制定執行法律和政策,必須使強勢群體的違法空間變得狹窄,直到完全壓縮,才符合社會公平和正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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