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資金,非“突擊”不可?
www.fjnet.cn?2011-11-25 15:12? 郭楊陽?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年末的一個月中,各級政府在2007年花掉1.2萬億元,2008年花掉1.5萬億元,2009年花掉2萬億元。而今年,財政部門不得不在余下的近兩個月中確定超過3.5萬億財政資金的去向。(11月23日《中國青年報》) 套用一句詩句來形容“突擊花錢”再形象不過:“歲歲年年人不同,年年歲歲‘花’相似”——不管在這一年里發生了多少滄海桑田的變化,不管老百姓的腰包有多干癟,國家機關總是用相似的方式花錢——大把花!突擊花! 這是一種尖銳的對比,更是一種諷刺——在生活成本畸高不下,一片“生不起、死不起”的抱怨聲中,國家機關卻總能資金雄厚,甚至花錢還要突擊。差距為何如此顯著?原本為“用之于民”而存在的財政資金,怎么就成了國家機關甜蜜的負擔?在這種年年歲歲的畸形財政現狀面前,再去感嘆、悲涼顯然已于事無補,最急迫的疑問是:財政資金,非“突擊”不可嗎? “突擊花錢”的說法,雖然只是年關時期的特定概念,貌似平時沒有聽說政府部門“突擊“過。但是,平時接連曝出來的政府部門奢侈浪費、違規采購事件可不在少數。與其說是平時沒有“突擊”,倒不如說是:平時的突擊是“潤物細無聲”的,沒有這么明顯、沒有這么直接。這就昭示出:一些政府部門的財政開支預算過多、過充裕,不僅支撐起了平時的“潤物細無聲”,更留給了年底的“突擊”。這既是對勤儉節約廉政風尚的悖逆,也是對政府財政預算收支系統精確性的拷問。 另一方面,“突擊花錢”的出現,也反映了政府部門財政收支體系的死板與呆滯。為什么這一年節流下來的財政資金不能放在下一年使用?為什么今年的財政資金必須今年花完?若不是財政資金的統籌體現呆板、落后,財政資金的管理方式比較粗放,何至于出現今年的錢必須今年花完的規定?連節約一些的機會也沒有,只有大手筆“突擊”的情形? 政府部門的財政預算有著一成套的體現,還有《預算法》等法律的制約。按說,只要是在這個框框內,政府部門的財政資金是可以有一定盈余,可以有一些富足之處的。但是,到了“突擊”的地步,甚至一年比一年“突擊”幅度大,那就實在令人不能釋懷了——如此多的財政資金,就這樣被不規則的、讓人不放心地突擊掉,相關監督、預算部門于心何忍? 如果確實是經濟發展水平到了,財政收支多了,民生、社會的投資到位了,那么,“突擊花錢”就像過年了在門口貼大紅春聯,實在是一樁美事。但問題是:民生、社會領域的建設并不見得到位,并沒有看到多少喜慶色彩。在這樣的背景下,政府部門還好意思“突擊”嗎?監督、預算機構好意思看著一年又一年的“突擊”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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