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隔空過招期待監管部門牛刀小試
www.fjnet.cn?2011-11-13 19:44? 黃國勝?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新聞出版總署有關負責人表示:本次出臺的《規定》對記者、相關負責人和媒體機構都分別做出明確的責任追究,如對違規的新聞機構,要求媒體必須向社會公開更正、道歉。如果出現情節特別嚴重的虛假新聞,則明確規定可以責令新聞機構負責人引咎辭職,甚至對媒體做出停業整頓或者吊銷新聞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嚴重違規的新聞記者,責任追究重點放在限制或者禁止其從業上,如對故意編造虛假新聞造成嚴重后果的,不僅要吊銷其新聞記者證,而且還將其列入不良記錄,5年內或者終身不得從事新聞工作。 正如央視報道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壟斷一樣,新聞也不應該有壟斷存在,新聞出版總署能不能按照剛剛發布的《關于嚴防虛假新聞報道的若干規定》來執行,公眾在期待著,此《規定》是只敢打蒼蠅呢?還是老虎也敢打呢?《人民郵電》報也好,央視也罷,還是新華社的報道,新聞出版總署不可不聞不問,誰對誰錯應該有個結論,最后應該是哪家媒體會向社會公開更正、道歉呢?如果是虛假新聞,新聞機構負責人會否引咎辭職呢?違規的新聞記者會否被禁止從業呢?此次是不是會有一家媒體停業整頓或者被吊銷新聞許可證呢?這一切都在考驗著新聞出版總署的智慧,同時也在考驗著《規定》的嚴肅性,全國人民正拭目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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