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監察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糾風辦等四部門獲悉,四部門會同有關省、區紀檢監察機關和糾風部門對今年上半年發生的11起強制拆遷致人傷亡案件進行了調查處理,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和行政問責57人,其中副省級1人,市廳級4人,縣處級20人,鄉科級及以下3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31人。(據新華社北京9月25日電)。
看到相關報道,黨和政府連出重拳,體現了中共中央堅決制止違法征地強拆、維護群眾利益的決心。給深陷拆遷泥淖的人民帶來一線希望,然仔細分析,僅僅上半年,全國就發生11起強制拆遷致傷亡案件,說明地方政府強制拆遷的沖動并沒有因為中央嚴令禁止而有所收斂。另外從處理中看到,竟然沒有一個相關官員受到刑事責任的追究,非常令人失望。
據介紹,此次查處的11起強拆致人傷亡案件均發生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施后,其中,屬于違法違規強拆致人傷亡的6起,屬于依法依規組織拆遷但由于現場處置不當等原因發生人員傷亡的5起。說明各級政府視條例為兒戲,不過相關處理并不能讓各界信服,愚以為,相較于人員傷亡,這樣的處理過于輕忽,甚至還有保護相關責任人之嫌。
今年3月26日吉林省長春市暴力強拆致1人死亡事件,監察部責令長春市政府向吉林省政府并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責令長春市市長向全市人民公開道歉。其他相關責任人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免職及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看似處理了一大批人,卻沒有一個干部受到刑事責任的追究,拆遷人被活埋,如此慘絕人寰,雖然科信公司總經理楊喆等11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但其背后的始作俑者是誰呢?難道沒有相關領導的強壓,沒有相關部門的默許和縱容,一個小小的拆遷公司,就敢在未和182戶居民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采取暴力手段對多棟樓房進行強行拆除,國家法律何在,有關地方的黨和人民政府被誰在把持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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