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家大哥”一“親”,逃犯就“回家”?
www.fjnet.cn?2011-08-15 08:12? 陳家沛?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據《海峽都市報》報道,近段時間,越來越多的公安機關開始甚至頻繁地運用新穎的網絡語言,什么淘寶體、咆哮體、凡客體、非誠體,在新浪微博上宣傳自己、回復群眾、作預警提示等,對于警方的此舉,自然會引得眾多網友議論紛紛,褒貶不一。而從總的來看,是贊譽者眾,他們覺得,公安機關此舉是親民的表現,這樣“淘寶體”的宣傳把硬邦邦的通告內容變得輕松了,有利于減輕在逃人員的逆反心理,減輕其內心對公安機關的恐懼感,相信法律社會的人性化。
網友的如此贊譽跟警方采用“淘寶體”通緝令的出發點大概是吻合的。不過,用如此時髦的文體來發出通緝令,首先,到底合不合適?福州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是定義為“鄰家大哥”的角色,警方的角色定位,面對廣大老百姓的時候,因為就是要為老百姓排憂解難,“鄰家大哥”的角色定位是恰當的,于是以“親”來跟老百姓打交道,非常合適,是警方應有的態度與定位,也一定可以讓警民關系更加融洽。而面對犯罪分子,難道還是一樣的定位與態度?守法的百姓與犯罪分子,在警方那里,能夠沒有區別嗎?其次,如今很多事上是只重視效果,不管過程與方式。經“鄰家大哥”那么一“親”,逃犯真的就會“回家”嗎?如此的“親”之舉,在一定程度上讓一些犯罪分子減輕逆反心理,是有可能的,但他們一定就會紛紛把“家”還?那些在逃的犯罪分子,對于自己的犯罪行為,一般總是采取一種逃避法律懲罰的做法,聽“鄰家大哥”那么一“親”,他們多半會在心里發出冷笑:把我們當三歲小孩還是傻子,這未免太傻天真了吧?個別逃犯因此“回家”也不是沒有可能,但要想打動很多犯罪分子,的確太傻太天真。
與多數網友的贊賞不同,筆者都覺得,警察不應該是逃犯的“鄰家大哥”,經他們一“親”,逃犯就“回家”的可能性也極小。因此,這樣的做法,還是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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