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5點多,以往這個時候,大富豪酒店即將進入生意中的“黃金時段”,但昨日的大富豪酒店卻悄無聲息,一個巨大的橫幅掛在大門兩邊,“內部整頓”幾個大字在燈光下依稀可見(見8月10日《海峽都市報》)。
據有關報道顯示,的哥夜晚在娛樂場所門前候客,都需要向娛樂場所繳納50元到200元不等的“候客費”。雖然有的娛樂場所的人表示,是保安隊長私下收取當“外快”的,有時甚至連老板都不知道。可是保安的身份畢竟是娛樂場所的員工,而且保安在收費的過程中,也是以娛樂場所保安的身份在收費。
對于娛樂場所的門前的保安收費行為,我們提出以下幾點疑問:
首先來說娛樂場所的保安,其職能是維護娛樂場所的公共秩序。娛樂場所的保安在維護娛樂場所的公共秩序的同時,向停泊在娛樂場所門外的哥收取“候客費”,其收費行為是否合法?娛樂場所的保安,有沒有收取“候客費”的權力?而且保安的這種收費行為,經過了當地物價部門的備案審批的程序了嗎?
其次來說,即使是娛樂場所的保安,向的哥收取“候客費”的行為合法。那么這種收費標準,又是依據什么標準制定出來的?為什么有的娛樂場所的“候客費”,是每月每車40元。而有的娛樂場所的“候客費”,則是每月每車200元?這其中的差異到底是怎樣產生的?“候客費”的收費標準,總不能依據娛樂場所保安的黑心程度來制定吧?
其三,在漳州市區大富豪酒店6名值班保安,與數名的哥發生沖突事件發生后。當地公安部門先后出動110民警、特警、武警等一百多人趕赴現場維持秩序。也就是說娛樂場所的這種收費問題,如果不能得到徹底認真地解決,很容易引發大的暴力事件。這樣一來不僅很容易引發流血暴力事件,也為當地的治安維穩工作帶來嚴重的隱患。
既然大富豪酒店保安與的哥沖突事件已經發生,而且問題的實質也已經完全暴露出來了。我認為這未必不是一件好,如何從深層次解決這個問題,為倍受生存壓力擠壓的的哥解壓,是考驗地方政府執政智慧的一道考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