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渤海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已經發生兩月有余,遭受巨額經濟損失的河北樂亭漁民起訴中海油和康菲公司之路走得并不順利,立案成為最大難題。日前,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發布消息稱,樂亭發現的油污為燃料油,并非出自蓬萊19-3油田,受損漁民以及一些環保人士對此表示難以接受。有律師建言,根據《刑法》相關條款,中海油和康菲公司已構成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應該啟動刑事訴訟。
此前,國家海洋局認定河北京唐港淺水灣浴場發現的油污顆粒來自蓬萊19-3油田,但與之相距不到5海里的河北省樂亭縣扇貝養殖區的油污,卻被認定為并非出自蓬萊19-3油田,這樣的結論確實難以讓人信服。這基本上堵死了漁民起訴之路。
這個時候,啟動刑事訴訟,恐怕真成了漁民獲得賠償的最后的“救命稻草”。
所謂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行為。蓬萊19-3油田發生溢油事故是鐵的事實,而且國家海洋局也稱發現遼寧綏中東戴河浴場岸和河北京唐港淺水灣浴場油污是來自蓬萊19-3油田。這說明蓬萊 19-3油田及其股東中海油、康菲公司已經涉嫌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符合立案條件,有關部門應當主動立案偵查。至于這一污染是否達到“嚴重污染環境”程度,是否必須追究刑事責任,則需要在啟動偵查后調查清楚。而在公安機關偵查中,漁民也有權要求公安機關委托中立的第三方來鑒定河北省樂亭縣扇貝養殖區的油污是否來自蓬萊 19-3油田,這也是涉及到該油田和相關責任人是否需要負刑事責任的依據。
很顯然,如果公安機關能啟動刑事立案程序,就很有可能查清河北省樂亭縣扇貝養殖區的油污來自何方,第三方鑒定也更具有公信力,這能極大地免除漁民的舉證之苦。一旦偵查證據表明油污來自蓬萊19-3油田,漁民的賠償訴訟就能迎刃而解,他們可以在檢察機關提起刑事訴訟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單獨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但是,啟動追究刑責之路很可能并不比目前提起訴訟之路更輕松。按理說,對于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不需要公民舉報,公安司法機關就應當主動介入調查,進行刑事立案,但目前絲毫不見公安司法機關行動的跡象。因此,如果說受損的漁民主動報案,公安機關就一定會立案,我對這種說法表示懷疑。理論上,公安機關不立案,公民也可以要求檢察機關進行立案監督,但鑒于這一事件幕后的利益糾葛,以及國家海洋局相關部門在處理此次油污事件中頗為曖昧的態度,當地檢察機關能否順利啟動立案監督程序本身也只能存疑。
據《中國經營報》報道,國內一家石化類央企,曾經在北美地區購買化工廠,由于這家化工廠在中國買家購買之前,就已經造成了巨大的湖泊污染,中國企業在關閉這家化工廠時,便承擔起為當地居民解決就業以及清理污染湖泊的處置工作。兩相對照,倘若我們的政府部門和壟斷企業,能像對待外國國民一樣,呵護本國國民,努力為他們的權利著想,盡到自己應盡的責任,這起油污事件的民事訴訟立案、刑事追究啟動以及賠償問題,恐怕也不至于如此艱難了。
(作者為檢察系統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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