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避孕套是“安全”套呀!
www.fjnet.cn?2011-07-13 07:56? 邱智華?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近日,天涯論壇上出現一則“官員涉嫌強奸人民教師”的帖子引起網友廣泛關注,發帖人是畢節阿市中學26歲的初中英語老師—周琴。她稱2011年5月17日,阿市中學校長強令她陪8位領導喝酒。酒醉后的她,被畢節阿市鄉國土資源管理所所長王忠貴強奸了。更讓人感到震驚的是:網傳周琴向當地派出所報案,警方竟然說:“戴避孕套不算強奸”。
現代版的“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蘆僧亂判葫蘆案”,讓人可氣又可恨。當地社會風氣之惡劣可見一斑,而且事情發生的各方荒唐之極!
荒唐之一:當地的一些政府工作人員,不學無術純粹是一群酒囊飯袋,打著法制宣傳的口號,卻做些傷天害理的事情!特別是國土資源管理所所長王忠貴趁受害者酒醉昏迷之際,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之發生性關系,甚至把用過的避孕套直接就扔在土管所房屋后面,其行為極其惡劣構成強奸,理應依法嚴懲。
荒唐之二:受害者向當地派出所報案,警方竟然說:“戴避孕套不算強奸”!這是執法機構說出的話嗎?說這話的執法人員在教導誰?這樣道德敗壞的人渣,還不清除出領導崗位,實在叫人難以理解。以前一直不知道避孕套為什么叫安全套,現在總算明白了,強奸也不擔責。豈止是安全,應該是相當安全!
荒唐之三:誰讓這個女教師去陪酒的?校長啊!據報道用餐之前,校長代禮平點名要周琴去給領導們敬酒。她被要求依次敬酒,每人一杯。難道校長不知道陪官員喝酒有什么下場,那就是把羔羊送進了狼口呀!看來我們的教育就是毀在這樣的學校里面的!
至于個別弱勢群體被要求陪酒,是社會的陰暗面。現在的法律和執法者對犯罪分子很寬容,受害者不但自己要承受身心傷害,家人也受到傷害,還得承受執法者威逼利誘,怎一個“亂”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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