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問題食品已引起人們的普遍憂慮。日本的核輻射,已令日本的蔬菜、水果在其國內無人問津,其他國家更是拒之門外。臺灣的塑化劑,波及上下游眾多企業,不僅在島內各界引起震動,在香港等地也是談“塑”色變。近日,歐洲爆發大量血性腸炎的病例,癥狀表現為腹瀉、血便,其原因是吃了殘留大腸桿菌的豆芽等蔬果。我國也存在色素、甜味劑、防腐劑等使用超標的現象,從而使部分醬鹵類制品、灌腸類制品、肉干制品、五彩糖、蜜餞、果脯、茶飲料等食品,存在安全隱患,對人的健康會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害。
應該說,治理餐桌污染已經持續多年,各級都很重視,采取了不少措施,為何問題食品還是屢見不鮮呢?這里有違法成本偏低的問題,問題食品害人往往于無形中,調查取證較為困難;一些問題特別突出的食品,給人的健康造成明顯危害,往往也以罰款、賠償的方式處理,很少被追究刑事責任。為此,就有一些企業鋌而走險,越做越大。還有道德責任缺失的問題。一些食品企業主沒有最起碼的道德責任感,為了追逐利益最大化,不惜以犧牲消費者的健康為代價,摻雜造假,使用違禁物,無所不為。
那么,解決問題食品的出路在哪里?筆者認為,應當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該立的法要立,該修改的條款要修改,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應當嚴格執法,對食品安全違法者的寬容,實際上是對百姓健康的不負責。應當抓好產供銷各個環節的食品安全,在原料生產環節,嚴格控制農藥殘留,禁用高毒、劇毒農藥;在食品加工環節,實行嚴格的監督管理,把好原料關,杜絕各類添加劑的超標;在食品的流通環節,做好保鮮保質工作,防止產生新的污染。
良好的道德責任,是食品產供銷參與者把好安全關的內在動力。我們既要以法律的規范來約束食品企業主,還要加大宣傳力度,讓企業主明白,食品安全是企業對社會應盡的責任,是企業流淌道德血液的體現,而且也是企業發展的客觀需要。只有以安全的食品贏得消費者普遍信任,企業才會持續向前發展。
食品安全只有成為企業主的自覺行為,成為食品產供銷各個環節的參與者的自覺行為,才能得到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