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杭州濱江區一女童從小區10樓墜落,在樓下的阿里巴巴女員工吳菊萍沖過去用雙手將其接住,此事引起社會熱議。4日,浙江省兒童醫院透露,獲救女童妞妞雖血壓等指標有所好轉,但尚未脫離生命危險;阿里巴巴公司宣布將獎勵吳菊萍20萬元。(7月5日《京華時報》)
據了解到,徒手接住墜樓女童的英勇女士吳菊萍,原來也是位媽媽!今年31歲,自己的孩子7個月大。也許正是被“最美媽媽”的見義勇為精神所感動,所以,“最美媽媽”徒手接女童的事件在微博上一經發布,就引起眾多網友關注。多數網友稱其偉大。舒淇、趙薇等明星也紛紛轉發并表達對最美媽媽的敬佩之情。更有網友稱,最美媽媽本身也是一個七個月大孩子的母親,她的行為證明了一個真理——世上最偉大的職業就是媽媽。
盡管“最美媽媽”在冒著生命危險接住妞妞的瞬間,手臂被巨大的沖擊力撞成粉碎性骨折。但與28歲的保安吳福佳相比,吳菊萍是幸運的。不僅自己所在單位領導——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馬云在新浪微博中稱其是英雄,并決定除了獎勵她20萬元作為“感動阿里獎”外,她看病和身體恢復期間,給予帶薪假期。然而,同是因見義勇為,在上海當保安的吳福佳因制止小偷行竊他人手機,并在搏斗中受傷。后托人向工作單位巴士五汽冠忠公司遞交病假條并講明請假原因,想不到隨后接到單位辭退通知,理由是曠工、假條交晚了。(2011年1月15日《東方早報》)
見義勇為雖然說是一個人的社會責任感體現,但是企業對員工這種個人行為的態度,卻直接反映了企業的社會責任感和核心價值觀,進而影響企業對外的形象,與對內的凝聚力。
筆者認為:阿里巴巴公司不僅給予“最美媽媽”看病和身體恢復期間帶薪假期待遇,還獎勵其20萬元,這對弘揚見義勇為精神具有積極的導向意義。正如有人評論所說:國家補償、獎勵、撫恤見義勇為者,體現了政府“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相關舉措的出臺有助于消除見義勇為者的后顧之憂、弘揚社會正氣。而作為營利性組織的企業,即使在平日里沒有義務去宣揚見義勇為,但當企業內部有這樣的義舉時,也應該給予當事人肯定和獎勵。既然很多企業都把自己的最高使命定義為承擔社會責任,那么當你的員工去承擔這份責任時,其實也是為企業承擔起了這份責任。
《大學》里有一句話說:“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有財此有用。德者本也,財者末也。”這個“德”實際上就是我們講的“義”。如果在義字后面加一個字,變成“義務”,那么可能就更容易理解了。“義務”就是責任,如果在我們有能力并且有機會去盡義務時,理應當仁不讓。在不斷地強調國家責任的同時,切不可忘記向企業發出相應的道德呼吁,從而鼓勵更多企業建立激勵見義勇為員工成長的制度。這也是我們一再呼喚、企業一再標榜的“社會責任”!正如國家對見義勇為者予以重獎是表達對優秀公民的尊重,企業對見義勇為者的褒獎,也是表達道德消費者對道德生產者的激賞。如今阿里巴巴為我們開了個好頭,期待有更多的企業在對待見義勇為行為時能緊緊跟上。也就是說:只有國家、企業等社會組織共同發力,形成制度性的保障,并輔之以輿論宣傳,公民在社會角色的轉換中形成見義勇為精神的無縫對接,才能更有效地形成激勵見義勇為精神源源不斷生成的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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