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定都北京后,為避免滿漢矛盾紛爭,皇帝決定推行滿漢劃城而居,于是需要搬遷城內的漢族官員和民眾。順治說:"朕反復思維,遷移雖勞一時,然滿漢各安,不相擾害,實為永便。遷移補償銀勿托官員發放,漢人親自赴戶部衙門,當堂領取,務使遷徙之人得蒙實惠。"皇帝竟擔心"拆遷款被官員克扣發導致錢發不到拆遷戶手上",還親自過問,如此呵護,怎能不讓拆遷戶心暖呢???
還有,搬遷后期,順治又下旨:"凡遷徙之人,先給賞銀,聽其擇便,定限半歲,歲終搬盡。"意思是,對拆遷戶,先給銀子獎賞,什么時候搬遷,悉聽其便,不得催逼,只要在半年以內遷走就行。
細節能考慮如此周到,自然讓拆遷戶十分感動,不到兩個月,漢人便樂呵呵搬遷完畢,此事堪稱"史上最溫情的拆遷!"
有人說,這幾個例子,屬于政府征用拆遷,對老百姓那些違章建筑的拆遷,皇帝老兒肯定不會心慈手軟,其實那也不一定。
《五代會要》卷有記載,唐明宗時,有錢、膽大的老百姓,常常占用公家的土地造房子,未經合法審批就入住。對這種現象,官府強行拆遷又怕招來民怨,但放任自流,顯然不行,那該怎么辦呢?唐明宗思來想去,最后頒布了詔令:"京城閑置的空地,讓老百姓公開競標購買,誰出的價格高就賣給誰,然后他就可以合法地蓋房子了。"
解決了隨意占用國有土地問題,那對于那些違章建筑怎么辦呢?政府則實行人性化拆遷:"委河南府估價收買",拿著賣房子的錢,百姓可以另行購買土地和房屋。這樣老百姓原本不合法的建筑,通過有效的行政手段,也就"合法"了。
如此"懷柔",不失為"和諧拆遷"的范例,但此事是皇帝親自抓的,北宋也有一例,是著名文學家蘇東坡當官時主抓的。
北宋元祐四年(公元1089年)蘇東坡任杭州知府,調查得知運河兩岸幾百戶居民竟紛紛過界占地,建了上千間房屋。依法據理,這些違章占地的建筑物都要拆光,但蘇東坡在調研后,竟和違建房屋的居民商量了一個"各退一步"的辦法:"可以不拆你的房子,各戶可稍退后'丈尺',留出建設運河工程必須的占地區域,然后各家根據所占面積交租錢,政府用這筆錢作為河堤的維修費。"
"各退一步,海闊天空",被蘇東坡運用得相當精妙。如此"不擺架子、不耍官威"的拆遷智慧,不僅讓百姓的違章房保住了,政府也有了治理河岸的錢,最后是兩全其美。
- 2011-06-10市價拆遷僅憑新評估辦法不夠
- 2011-06-02司法不能坐視拆遷糾紛落入“叢林規則”
- 2011-06-01拆遷“死亡名額”,僅是妖魔化的流言?
- 2011-06-01每個人都可能淪為被拆遷者
- 2011-06-01當政府機關遭遇強制拆遷
- 2011-05-25拆遷補償被拉皮條,只因水太混?
- 2011-05-20好一個“拆遷公司夜間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