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神最近在和廣西柳州市工人醫院爭奪當地融安縣委常委、紀委書記覃俊的斗爭中敗北,蓋因“工人醫院配備最強的核心技術力量,最優秀的醫護人力資源,充分發揮救死扶傷精神,竭盡全力以精湛的醫療技術和優質的護理服務……”。說起來,覃俊同志是個好干部,患癌還堅持工作,最后因為鼻腔大出血入院治療。本來,他是在縣人民醫院搶救的,轉入上一級的柳州市工人醫院后,市工人醫院“在與死神的爭奪戰中”,第一時間成立醫療救治領導小組和救治工作專家小組,“組織了10次院內會診,4次區內外會診,共有130人次專家參加了會診,出色地完成了救治任務”。在當地領導看來,這是一個了不起的成績,使得大家還能 “把榮譽授予一個活著的英雄”,所以,獎勵醫院40萬元,上報紙表揚。
按照當地政府的評價,覃俊同志“30年來,他對黨和人民的事業赤膽忠誠、無私奉獻,對腐敗分子和消極現象堅決斗爭,對自己的親屬自覺約束、嚴格要求”。這樣的干部不搶救,確實也說不過去,具體的事跡,可能今后會有宣講團和材料,目前,人們還只能從當地日報關于柳州市工人醫院 “搶救覃俊有功受表彰”的頭版新聞里尋找點蛛絲馬跡。
新聞發出去了,聲音跟著來了。公眾質疑這表彰的40萬元從哪兒來,這個問題問得有道理,不容回避,所以當地官方第二天馬上給出了聲明,大意是說覃俊同志本身就是立為典型的優秀干部,值得搶救。錢呢,是市級留存黨費里出的,大家不要再心有余惑了,趕緊繼續學習覃俊同志的先進事跡要緊。這個世界上,既有電影,又有電視劇,是有原因的——有的事兒適合拍電影,有的事兒適合拍電視劇。本來覃俊同志的先進事跡,拍成電影就可以了,愛黨愛民,舍身忘己,生了病最后被救了回來,光明而美好的結局。可是有關部門大概覺得故事線應該拉長一點,非要拍電視劇,所以就有了第二集表彰工人醫院,發錢獎勵,現在又不由自主地拍了第三集——黨費的故事。黨費在不少主旋律電影里有重要的地位,英雄在臨死前往往要提到這個元素:“這是我最后的黨費……”可是柳州市方面這么一用,未免使人感覺是在把一個本該解釋清楚的問題局限到了媒體不太合適繼續追問的范圍。
可有些問題還是給公眾留下了想像的空間,讓我們可以繼續疑惑。柳州市工人醫院為搶救覃俊,動用了超出常規的醫護力量,原因何在?若是搶救一個普通的患者,是不是就不需要配備最好的條件,不那么充分地發揮救死扶傷的精神了?又假如,覃俊沒有了縣委領導的頭銜,只是個普通的優秀黨員,還能從死神手中搶回來嗎?還假如,當地的其他領導遭遇到同樣的情況,又該如何?
或許,在當地一些官員的觀念中,“把榮譽授予一個活著的英雄”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超出了 “英雄”事跡本身的意義,故而就有了40萬元黨費獎勵醫院的做法。合不合規定,自有黨務方面的專家評說。然而,醫院本該救死扶傷,在死神的威脅面前,官員與民眾亦應平等。可是,當這樣一件并不具備平等含義的急診室故事,披上了“搶救英雄”的外衣之后,被堂而皇之地宣揚、表彰,無疑是對真正英雄的反諷。遺憾的是,這樣的故事在我們的社會也許并非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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