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隔一段時間,類似特權福利房的消息就會冒出來,讓公眾產生強烈的被剝奪感和不公平感,特權房已成為制造社會不公的一道突兀符號。特權房現象為何難被遏制?
日前,網上一篇《山西省國資委領導免費領取豪宅》的帖子引起網民極大關注。記者就有關情況進行了調查,發現網帖反映情況基本屬實,山西省國資委部分領導干部確實用超低價購買了下屬企業自建的所謂商品房,不過山西省國資委卻以此舉屬“團購商品房”來解釋。
又見特權福利房!一般來說,特權房的共性有三點,一是為特定官員所專享,一般人無法“染指”;二是價格極為低廉,遠遠低于市場價;三是多以集體名義共享,是集體性的特權自肥。
以之打量山西國資委的特權房事件,正是如此。房地產公司負責人直言不諱地表示,公司建房本來就是“為解決省國資委和省屬國有企業住房問題”,購房對象主要為山西省國資委的領導干部和其管轄的企事業單位領導,一般職工并沒有購房資格,也不對社會銷售;價格極低,每平方米僅售2500元,遠低于同期周邊住宅五六千元的市場價;山西國資委自己成立一家房地產公司專門給自己建所謂商品房,然后用超低價賤賣給領導,這顯然屬于集體決策、集體默契、集體謀利。
早在2003年,國務院就下發《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明確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變相搞實物分房或房地產開發經營。”山西國資委專門成立房地產公司,顯然違規。更可笑的是,相關人員不以為然,辯解蒼白,難怪不少網友說,請山西國資委也為他們“團購”幾套住房。
每隔一段時間,類似特權福利房的消息就會冒出來,讓公眾產生強烈的被剝奪感和不公平感,特權房已成為制造社會不公的一道突兀符號。我們需要追問,特權房現象為何難被遏制,何時歸于消隱?
一方面,固然是特權變現的利益驅動過于強烈。當前房價高熾,房子含金量極高,一些官員便瞄上了房子,他們不敢直接大肆收取數套房子,于是長袖善舞,打政策擦邊球,興建所謂的福利房。在利益驅動下,撈房成為一種明目張膽的集體行動。另一方面,則與違法成本過低有關。一般來說,即便被發現了違規建房、享用了特權房,也往往安然無恙,得以幸免于行政問責,更不要說法律懲處了。在輿論監督下,不走運的,也頂多補齊差款而已。這就無形之中壯大了官員們的僥幸心理和違規膽量。
中紀委印發的《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明確規定,嚴禁官員“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向請托人購買房屋、汽車等物品”。違抗中央政令,興建特權房,以超低價購買特權房,漁利自肥,這不是簡單的權力變現,也不是一般的不正當獲利。特權房的泛濫,成為吞噬政府公信力的陷阱,也是加重民意不公平感的推手,成為輿論集中抨擊的標靶毫不意外,理應依法重典治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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