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著31年歷史的小石橋,提供便利的同時也帶來忐忑和驚恐。這樣的橋相信在偏僻落后的山村并不少見。筆者讀小學時,每天上學都要途徑一座狹窄搖晃的小橋,一到梅雨季節,河流的水差不多要漫過小橋?;叵雰簳r的記憶,現在都覺得膽戰心驚。不過早在五年前,通過鄉政府湊集資金,建起一座寬達三米多的堅固大橋,村里人的喜悅之情溢于言表。而這片區內的龍巖師范附小、龍巖四中等學校的不少學生要通過這“漫水橋”,筆者對他們過橋時的心情感同身受。兩萬余人的社區,只憑僅有的一座石橋與外界勾連,實在挺難以置信的。
小橋的宿命,也因牽系兩萬余人的出行而愈發沉重,它的改善與否,也成為堆砌百姓心中的“心病”。按規劃部門工作人員的說法,社興橋本身的設計就存在一定的缺陷,所以才會經常被淹 ,這座橋只是一些群眾為了圖方便才走的。這樣的說法顯然是站不住腳甚至有點自相矛盾的,既然存在缺陷,對往群眾帶來生命財產造成威脅,那為什么不拆除了之?既然為便利民眾,那為什么不見規劃、交通等部門遲遲不給重建或者加上護欄?搪塞推諉背后,其實是不作為,無異于對百姓的生命安危視而不見。
至于“這一帶的橋梁已經比較密集,從城市景觀的角度考慮,并不適合再建一座橋”的論斷,則更為荒謬。言外之意無非是城市景觀優于百姓安全,價值排序顯然是畸形錯位的。一邊是百姓每天過橋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證,一邊是城市景觀,孰輕孰重自然不言而喻。居民如果走附近的隧道橋或者東風大橋,來回至少要多繞一兩公里。建橋的目的就是為了方便出行,出現這樣的窘境,我們有理由懷疑當初這兩座大橋的設計理念。也許設計這兩座大橋的目的是為了連接其他公路,它們的直接目的并不是服務于這幾個社區。如果是這樣的話,居委會和新羅區市場運營公司都曾專門打過書面報告,但都沒有得到回應,足以見得相關部門的行政作風。
就算經過論證不宜重新建一座橋,但是進行修繕,加上護欄、設置水泥柱禁止車輛通行等相應措施應該不算難事吧。31年來,已經不少人不慎落水,如果還不加以行動,難道真等到悲劇發生時就后悔莫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