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官員作風、優化投資環境,武漢市委書記阮成發決定發起“治庸”問責。4月6日,一場針對官員的治庸風暴席卷武漢。武漢市“治庸辦”暗訪了該市14家職能部門,發現上班遲到、上網、玩游戲、炒股、聊天和脫崗等現象29起。有的公務員因為上班吃早點而被罰近萬元。(4月28日《新京報》)
公務員上班炒股、玩游戲、聊天、“偷菜”……不正經為納稅人辦事,上班時間不是找不著,就是酒醉伏案午睡至下班……這些行為著實讓人窩火,但是,治理公務員的行為不能依靠罰款來解決,還動輒罰款上萬。這種糾錯的方式于理于法都不合。
首先,這種罰款找不到法律依據。我國任何一項法律、法規都沒有規定公務員上班遲到、玩游戲、吃飯要罰款。公務員的行為是錯,需要治理,但是,治理不能建立在違法的基礎上,也不能由政府部門說罰就罰,這儼然又是一種行政命令大于法律、以權壓法的行為。
而一旦行政命令凌駕于法律之上,法律的邊界就會變得模糊;相應的,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規范作用也會“失效”,最終形成行政獨大、司法不彰的尷尬境地。
其次,罰款力度并不能代替治理的決心有多大,也不能代表治理的效果有多好。有領導向記者抱怨,其實在暗訪組成員到來之前,是“打過招呼”的,沒想到某些人們還是被巡查組逮到了。這里暗藏的潛臺詞就是,既然已經打過招呼了,就不能老老實實、規規矩矩呆著幾天,干嘛頂風作案?而看到一些受到處罰的公務員尚未離崗時,一些領導又表現出焦灼,表示“如果暗訪組殺個回馬槍,那怎么辦?”
從這些言行不難看出,這些處罰罰的的并不是上班慵懶、怠工或者是不給納稅人辦事,而是在關鍵時候掉鏈子,不給領導“長臉”。這種巡查組,來時看似一陣風,可就怕走了之后該干嘛干嘛。所以說,建立在預備檢查、等待檢查基礎上的“治庸”,可想而知效果會怎樣。
最后,這種罰款不妨說是在奴化、馴化公務員,以經濟制裁的手段讓公務員屈服。那個上班遲到被查處的女公務員,何以就至于哭得一塌糊涂。撇除她是公務員不論,作為一個具有獨立人格的公民,上班遲到按照規定處理就是,何以非要脆弱得哭鼻子?
究其根本,還在于這種行政規定,掌握著對公務員未來的“生殺予奪”大權,可以決定人家的飯碗問題。那名女公務員哭的,不是因為遲到,已經從思想上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而是在哭訴自己的飯碗與前途。
說到底,這也是行政權力膨脹下,個人的悲哀。在這種情況下,底層公務員的個人權益、甚至人格都被嚴重擠壓,領導的臉色比法律重要,檢查的結果比規定重要。這最終只會導致公務員人格被嚴重奴化,視領導的命令馬首是瞻,喪失掉自己的獨立人格。
給公務員立規矩、整頓慵懶之風固然必要,但治本之策卻是在合理的基礎上、在法律范圍之內對公務員進行相應的教育與處罰,而不能完全按照領導意志、行政權力用一種更加庸俗的辦法“治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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