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毒饅頭事件,溫總理感嘆:誠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經到了很嚴重的程度。話音未落,又傳出沈陽查出25噸毒豆芽丑聞。食品安全領域制毒造假者已經猖獗到肆無忌憚的地步了。
一個原因是部分食品生產、食品經營從業者道德素質低下,為獲取不當利益,不惜草菅人命;二是相關安全監管部門對違法制毒販毒者處罰過輕,不足以殺一儆百。
毫不夸張地說,25噸毒豆芽可裝10來輛大卡車。無論生產、運輸、銷售都是一個龐大的目標。制毒者長時間沒被發現,“得益于”監管部門的尸位素餐。
回頭看一看,“毒奶粉”“瘦肉精”“地溝油”“毒饅頭”……再到今天的“毒豆芽”,盡管毒食品的種類各異,毒害手法不一樣,爆發的地域不同,但它們生存環境、生存條件卻是大同小異—— 一是產品安全檢測有漏洞,致使毒出有門;二是市場監管不到位,導致流毒無窮。
仔細分析“制販毒食品”者的牟利流程軌跡可發現,毒食品在“原料采購、產品生產”這兩個環節,往往比較隱蔽。但如果安全監管部門堅持定期不定期抽查進料單,核查原材料庫存,可發現蛛絲馬跡;“產品檢驗出廠”是食品生產最后環節,常常是安全監管的公開環節。制販毒食品者慣用的手法是偷梁換柱、移花接木。只要監管部門睜大眼睛,一切按制度辦事,漏網之魚實在少數。
中國市場監管體系設計本是世界上最繁瑣、最齊備的。除了生產領域的安全監管外,市場流通領域另有一套獨立的監管系統。常常由工商局負責入市產品流通環節的安全監管。當毒食品千方百計躲過生產監管之后,如果市場監管部門及時行駛自己的督查、檢驗職能,“問題食品”一樣可以堵在市場流通入口。
可惜的是,這些監管責任僅僅只是停留在程序設計的美好愿望上,貼在監管部門的辦公室里,無法落實到實際工作中去。近年來,一樁不了一樁的惡性毒食品事件就是明證。
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說明,不少監管部門“在辦公室看樣品”成為“監管習慣”;不少監管部門和工作人員將能不能創收作為管與不管的取舍標準;更有甚者,少數打著監管旗號的工作人員利用食品監管的權利與制販毒食品者沆瀣一氣、互相勾結,毒食品如何不泛濫成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