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學生進學校居然還要被保安搜查,搜出來的一些日常用品會被扔到一邊!這樣的做法,有點不靠譜!”近日,福清江鏡鎮南宵中學一些學生家長對學校的這個做法很不滿。昨日,記者來到南宵中學,調查發現,學生進入該校確實要經歷保安“搜查”的環節。(見4月14日《海峽都市報》)
學生進校被搜包,校方解釋是“為了校園清潔和安全”。如果說是為了“校園安全”,真讓人難以相信。試想,校方連學生都不相信了,還怎么能教育好學生?如果說是為了“校園清潔”,還說得過去。因為學生們喜歡吃零食,難免會造成垃圾“校園飛”。但管理好吃零食,也不能搜學生的包。須知,這種“以搜代管”的做法,不僅折射出是一種“懶政行為”,一搜百了;而且侵犯了學生的隱私權,涉嫌違法。畢竟,對于學生的隱私,我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等法律中都作出了的規定。然而,現實是,侵犯學生的隱私權的現象十分普遍。如隨意公開考試成績、通報批評違紀學生、公開處理戀愛的學生、隨意使用監控設備、隨意披露學生個人健康信息等。而可悲的是,學生家長往往考慮到學校“是為了學生好”而理解與支持,更加助長了學校侵犯學生隱私權的蔓延。殊不知,隱私權是自然人的人格權,其性質為絕對權,任何其他人都負不可侵犯的義務;否則,就是一種違法行為,理應受到法律的制裁。
事實上,這次進校被搜包,其動機就不純,有一種強迫學生消費的嫌疑。因為在部分家長看來,學生進校被搜包,是為了防止學生把“零食”帶進學校。言外之意,就是要求學生到學校內部的小賣部里買“零食”,保護校內小賣部。而校方無法開這個口,只好打著保護“校園清潔和安全”的牌子,在公共場所的校門口搜包。殊不知,這一搜,不僅搜掉了學校的服務與管理職能,而且搜掉了學校與學生的平等主體的關系,更可怕的是搜掉了學生的正當合法權益。
以往,看到一些工廠為了防備工人偷東西,在下班時搜查工人,我們責怪該類工廠不懂法;而今,在傳授知識與法律的學校里,也看到了如此怪事,真讓我們“啞口無言”,怎不糾結?畢竟,教育管理不能侵犯學生的隱私權,保護和尊重他人隱私權,是現代文明人的基本素質;只有尊重他人的隱私,自己的隱私才能得到別人的尊重,人與人之間才能和諧相處,社會才會文明與進步。